提高执行力 服务师生员工
督查专员何丽君来校传授机关作风建设经验

记者 辛国胜 摄
新闻网讯(记者 范葳)“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会不超时、首办担责、勤廉和谐”“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问计能答、遇事能干”“分工又合作,交办大于分工”。9月12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专员何丽君应邀来校作“关于办公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的报告,向“学员们”传授为师生员工服务应具备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
校党委书记路钢出席报告会。校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周建波主持报告会。
在报告中,何丽君结合省政府和高校的工作实际,生动地介绍了办公室工作的定位与目标、总体要求及保障等。何丽君比较了高校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异同,认为两者在职能、功能的定位上没有什么不同,但在服务对象、管理链条等方面略有不同。她依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文指出,高校行政应主要服务于教学、科研等。
何丽君重点介绍了“二十字”要求,即“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会不超时、首办担责、勤廉和谐”。她表示,办公室工作的要求决定了办公室的服务要高质量,要做到办文零差错、办会零疏漏、办事零失误。这就要求办公室人员一要强化服务为本的宗旨意识,二要善抓决策参谋服务、重抓公文办理服务、精抓政务事务服务,三要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何丽君认为办公室工作要有制度保障和人员素质保障。关于制度保障,她介绍了自己所在办公室在管理上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即实行统分结合的分工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在人员素质保障方面,何丽君认为,办公室人员应具备“忠诚、精业、责任、奉献”的职业精神和“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问计能答、遇事能干”的工作能力,这需要单位的悉心培养。
路钢在听取报告后讲话。他希望校院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这次培训,结合《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3本读本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查摆问题、转变作风,进一步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路钢强调,机关工作人员代表的是学校和院系的形象,要更高标准地要求自己,珍惜为师生服务的机会。
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促进全校行政系统聚焦作风建设、查摆“四风”,提高校、院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执行力,校机关党委、学校办公室组织了这次培训。机关部处副处级以上干部,机关部处办公室主任,各院系、直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