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调严格科研管理强化科研服务
发布时间:2013.03.06

来源:华中大新闻网 编辑: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 粟晓丽) 3月1日,学校加强和规范科研管理工作大会在一号楼报告厅举行,传达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路钢主持。

    副校长杨勇传达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他提到,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校已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制度和办法,正逐步完善科研工作管理体系,着力加强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将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加大科研服务队伍建设,调整完善科研管理组织架构,优化科研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总会计师湛毅青介绍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内容,指出学校财务处正在结合文件要求进行落实。

    校纪委副书记艾一梅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文件出台背景和形势进行了说明,重点介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两份文件的相关条款。

    校长李培根在讲话中指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和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科研经费的公共属性;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狠抓落实;要研究分析学校实际,细化工作措施。他要求院系领导将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科研工作人员和科研服务人员;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既要规范管理、严格管理,也要强化服务意识,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项目管理全过程服务机制。

    路钢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体党员教师和各基层党组织在科研工作中做到“有理想、有纪律、有责任”。他指出,教师的行为会影响到学生,教授的行为会影响到团队;当代知识分子要担当起民族脊梁的使命,坚守理想信念,遵守法律法规;院系党组织和负责人要有责任意识,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和规范。

    会议同时在主校区和同济校区设置5个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全体校领导、全体正教授,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校机关职能部门、同济医学院、同济校区主要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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