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7月5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友凡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规工作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就《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来校开展调研。
校党委书记路钢,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晋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主持会议。
刘友凡指出,制定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要按照“两型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的要求,突出城乡统筹发展,进行全域规划,并严格执行,推进我省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组织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此次他带队来校调研,就是为了进一步听取学校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路钢代表学校感谢刘友凡一行的到来,并介绍了学校城市建设与规划学院的相关情况。
建规学院院长李保峰教授,副院长黄亚平教授、洪亮平教授,耿虹教授,何依教授,陈锦富教授,朱霞副教授参加了调研,并就《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