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
发布时间:2010.07.01

来源:华中大新闻网 编辑:钱海涛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6月30日,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会议。校党委书记路钢、常务副书记冯友梅、副校长张晋等在我校分会场参加会议。

  陈希对做好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他强调,今年招生工作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录取公平公正。要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生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以及教育部就规范高校招生行为提出的“六条禁令”。对违规高校将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陈希要求招生工作要从严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防范和打击中介招生诈骗。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要严格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执行、调整工作,计划调整要向中西部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数量多的省区倾斜。要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力度,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要坚决惩处相关责任人或中介机构。还要积极、主动地加强招生录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适时进行招生预警宣传,提示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提前开展国家助学政策宣传工作,助学贷款办法等宣传材料应随录取通知书寄发每位新生,对玉树地震灾区、洪涝灾区等地的特殊困难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名新生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王立英就加强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面落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领导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抓好招生录取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招生廉政工作。二是切实提高招生工作制度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国家和学校关于特殊类型招生制度、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录取新生资格复查五项制度。三是坚决惩处招生录取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违反“六不准”、“六条禁令”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安徽省教育厅、上海市教委、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就做好本地区本校招生录取管理和招生纪检监察工作,作了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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