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国务院学位办近日批准了15所高校为首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Education,Ed.D)教育试点单位,我校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成为首批试点高校之一。这标志着我校教育学学科进入全国一流行列。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育学科类型、结构和层次,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 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设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Education”,简称Ed.D。教育博士是教育专业学位的最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高层次、职业化的专门人才。
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该试点的具体培养单位,该院院长张应强教授认为,我国迫切需要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开展大学校长和高层次学校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必须对专业学位的性质有正确认识,必须转变质量观,实现专业博士学位培养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准确定位。教育科学研究院将按照《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有关办学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确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