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检监察机构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纪委办公室 编辑:张雯怡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芳芳)日前,校纪检监察机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华中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个坚持”和“十个严禁”》。该文件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履职用权、生活作风等10个方面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刚性约束规定。这是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教育整顿以来,坚持刀刃向内出台的严管举措。


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校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制定并落实“十个坚持”和“十个严禁”的行为规范,推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争做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据悉,校纪检监察机构已将“十个坚持”和“十个严禁”下发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并组织认真学习,监督贯彻落实。


“十个坚持”和“十个严禁”


1.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严禁妄议中央决策部署或发表、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群众立场;严禁漠视师生群众利益,冷淡粗暴对待师生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3.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严禁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监督执纪执法宽松软。

4.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高斗争本领;严禁不按规则办事,违规处理问题线索、使用调查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等,工作中遇事避难、扛事避重。

5.坚持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禁跑风漏气,违规打听、查询涉密信息,泄露执纪问责、干部人事等工作秘密。

6.坚持忠诚履职,秉公用权;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权谋私、插手干预招生录取、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

7.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优良传统;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作风虚浮、脱离实际,打官腔、搞特权。

8.坚持清爽同志关系,净化人际交往;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坚持清正廉洁,坚守纪律底线;严禁接受监督联系、审查调查对象及其亲属等相关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等,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吃请等。

10.坚持修身律己,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严禁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私德,参加低级趣味活动。

学校微博
单周单篇点击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