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法律硕士学位培养资格
发布时间:2005.03.17

来源:法学院 编辑:编辑 张思敏 浏览次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发文,批准我校成为2004年新增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为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主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国家法学教育未来改革的方向。目前,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大专院校共有50所。

    我校法学院此次荣获法律硕士学位培养资格,标志着法学院的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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