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基层事记】华中大人权法律研究院受邀参加“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网上研讨会并发表观点
发布时间:2020.03.30

来源:法学院 编辑:刘雪茹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柳)3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等八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联合主办、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的“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网上研讨会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高校的人权专家学者124人相约ZOOM会议室,线上研讨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本次会议包含4个主题单元,31位发言人。华中大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教授带领何士青教授、徐军华副教授、郭亮副教授参加会议,并在会议各主题单元发表观点。


在第一个主题单元“疫情防控中的生存权保障”中,郭亮以“疫情防控中的社会恐慌与非理性治理”为主题进行了精彩发言。郭亮谈到,基层政府对待重疫情与轻疫情不同区域之间治理的态度应该不同,如何做到良法善治,以及对如何破解“宁左不右”的基层治理提出了破解的措施。


汪习根作为第一单元点评人,他对发言人从不同角度对疫情应对所提出的理论脉络和应对策略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同时他说到,只有政府责任、社会责任、个人责任好好结合,才能更好地完成抗击疫情的使命。我国疫情防控得到了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各界人士高度肯定,因为中国的抗疫体现了对生命的最好尊重。


在会议第四单元“疫情防控中的人身自由与权利平等”中,何士青围绕“疫情防控中的邻避现象及其法治消解”进行发言。何士青认为疫情防控中的邻避行为是以人的自利性为根基的地方本位主义的反映。治理这种行为应该采用法律激励与法律制裁并用。对来自疫源地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帮助的利他行为,给予物质补偿或物质奖励、依法授予荣誉称呼。而徐军华以“PHEIC情势下旅行限制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国际人权法为视角”为主题讲述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权利的克减。他认为,国际法在对权利和自由进行减损时必须要具有合法性、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原则。在合理性论证方面,权利的克减如限制人们流动,可以起到缓冲作用,为缔约国进行疫情防控可以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但在采取这个措施时一定要进行风险和成本的分析。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网上研讨会的召开是对当下社会发展需求的积极回应,通过对人权的不断探究促进中国人权理论的创新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在人类共抗疫情的特殊时期,能够参加此次研讨会并发表观点,彰显了华中大人权法律研究院在面对前沿问题的学术敏锐性和研究能力,体现了学校法律学者在抗击疫情中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也是学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贡献法治力量和智慧的重要举措,提升了华中大作为理工科强校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据悉,华中大人权研究与教学工作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华中大人权法律研究院自成立以来,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不断推进人权理论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在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就人权保障多次发声,深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等战略部署,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贡献“华中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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