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3级普通本科生缴纳学费与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9.06

来源:华中大新闻网 编辑: 浏览次数:

各院(系)、2003级普通本科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分制学费收取办法,学生必须按学年度缴纳学费。现在我校本科生选课系统已将学生缴费与选课合并运行。本学期已按系统程序选课,考虑到部分经费困难的2003级学生尚未办妥贷款或减免缓学费手续。经学校有关部处研究,将缴费与选课合并系统实施时间推迟到10月底。对于不属于减免缓学费的学生,不按时缴纳学费,系统不给予本学期课程成绩,11月初亦不能进入系统选课。

    请未缴纳学费的2003级普通本科生于10月底前缴纳学费,属于减免缓学费或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尽快办理有关手续,以便按时选下学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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