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统计就业率 继续深造也算就业
发布时间:20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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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今年各高校将继续向社会公布就业率(截至今年12月10日的就业情况),只是有关的统计方法有了改进,各继续深造的学生将纳入就业人数。

    据悉,为了更加客观、准确,有关部门决定在今年的统计方法上做一些改进。根据新规定,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包括成人高校本科)以及出国留学的毕业生,都应统计为已就业人数。同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都按已就业人数进行统计:在非生源地已有就业单位的(不解决户口)毕业生;在生源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不解决人事档案关系)毕业生;在学校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指不解决户口或者人事档案关系);跨生源地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高校毕业生(包括跨省、市、县);按政策回生源地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师范专科毕业生,按具体落实情况统计;定向生、委培生及享受专项奖学金的毕业生按已就业人数统计。

    据介绍,今年的高校就业率将分两次进行统计,即“一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一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结果不对社会公布;而“总体就业率”的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并对社会公布。就业率将以高校通过网上报送的就业信息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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