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纵火 2中学生制造“蓝极速”网吧火灾
发布时间:200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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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宫法轩报道 两名少年因与“蓝极速”网吧的服务员发生纠纷,起意报复,案发前于火灾现场附近的加油站购买1.8升汽油,最终导致这场火灾。6月18日,警方将两名涉嫌纵火的初中学生抓获。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的。 
    昨天下午5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策通报了“蓝极速”网吧火灾的最新进展。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市公安局随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勘查现场,确定起火部位的残留物中含有汽油成分,综合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结果,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 

    据侦查了解,案发前6月15日23时许,有两名男孩在火灾现场附近的加油站买了1.8升汽油。根据线索,专案组部署警力立即查找这两名男孩,6月18日15时许,民警在海淀区展春园附近,将两名涉嫌纵火的男孩抓获。 

    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本市某中学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他们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对此案,目前公安机关正进一步依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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