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某高校学财务管理的大三学生刘某,冒充“央视记者”向一些地方的局长级“头面人物”大肆敲诈,数额高达百万余元,日前被公诉。
据今日早报报道,年仅23岁的刘某原籍天津,他在杭某高校学了3年财务管理,却总认为像老师这样教的“发财”实在“太累”,他要“另辟蹊径”。于是,他很快就想到了“一夜暴富”的“妙招”:不是说干坏事的官员最害怕媒体曝光,就像老鼠见猫一般吗?于是,他决定冒充媒体记者进行敲诈。
在杭州冒名“王天琥”申办了银行存折和4张储蓄卡后,刘某摇身一变,成了“央视记者”。敲诈的对象是他认为最有可能有“把柄”、也有足够的钱“付账”的浙江一些地方的局长级人物。至于敲诈方式,他选择了他认为最不易留下犯罪痕迹的信函。
今年2月25日,刘某以发现有贪污、受贿或滥用职权等不法事例为名,冒充“央视记者”分别向浙江一著名集团企业董事长刘某、某国税局局长龚某、某土管局局长黄某、温州某国税局局长万某等人寄去敲诈信,其中向刘某勒索35万元,向3个局长各勒索25万元。
令刘某深感沮丧的是,过了约定的时间,被诈的人“身正不怕影子歪”,竟然没有一个上他的当。恼怒之下,他在3月6日,又以掌握杭州一大酒店卖淫嫖娼等情况为名,再次冒名“央视记者”,寄信给酒店总经理钱某敲诈勒索8万元。同日,他还以绑架任某为名,寄信给任某之母敲诈勒索15万元。
刘某自然想不到,他这等“小儿科”的作为,很快就被警方发现。
“一万不算富,十万才起步,百万刚刚富”。一直梦想着成为百万甚至千万富翁的刘某,最后非但分文未得,还极有可能为自己的“疯狂行为”毁掉前程,付出锒铛入狱多年的惨重代价。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朱海兵、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