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所需条件作了重大调整,进沪“门槛”提高,部分地方高校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将不再具备进沪就业的申请资格。这是记者昨天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的。
据介绍,此次重大调整主要是,在2002年进沪的外地毕业生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中,首次提出了毕业高校的要求。日前颁布的《关于2002年上海市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2002年应届毕业生,一般为毕业研究生或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转划地方的高校和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的地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不符合此规定的应届毕业生须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批准,可进沪就业:(一)荣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二)所学属上海高校缺门专业;(三)所学属上海重点工程、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四)父母一方有‘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五)有其他特殊条件和原因。”
同时,非上海生源进沪申请程序中取消了用人单位的主管局意见一栏,有利毕业生就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因此根据规定,那些不符合进沪就业基本条件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不再具备申请进沪就业的资格。对此,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汪歙平主任表示,此次重大调整是本着“敞开城门、筑高门槛”的原则,以适应“十五”规划和加入WTO之后上海市进一步构筑人才高地战略的需要。通过提高进沪“门槛”,提高进沪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引进人才的层次,把人才从“留”变为“流”。
特别提醒毕业生,如要查询符合进沪要求的外地高校名单和具体规定可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中查询,网址www.firstjob.com.cn。外地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从明年1月3日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