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6
月
8
日下午,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邓正来先生应邀做客我校第
50
期法学讲堂,作了题为
“
全球化时代的法学研究
”
的学术演讲。从全球化时代背景入手,结合中国近三十年发展经验,邓正来阐释了中国法学学科的主要问题和指出发展路径。
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易继明教授主持,李红海教授、成凡教授、杨昂博士与院科研外事办相关人员等参加本期讲堂。
对全球化的时代背景,邓教授主要从结构性脉络、思想性脉络两大层面予以了解析。
“
从
1840
年开始,中国开始被动进入到世界游戏中,但这并不等于中国进入了世界结构,因为中国没有对世界规则的发言权。”
邓正来指出,特别是加入
WTO
后,中国才开始真正进入到世界结构中,为此不得不接受既有的规则,付出巨大代价。
而在世界结构之中还另有结构,即“
中心”
与“
边缘”
结构,邓正来认为,中国虽然获得了对世界规则的发言权,却未必有能力发言,未必有能力从边缘走向中心,更遑论对中国的理想图景,乃至世界的理想图景做出贡献。
邓正来表示,思想性脉络主要是就中国对思想本身的贡献而言。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先贤们固然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他们更多的是拿西方的各式理论来衡量中国的现实,或者拿中国古代的思想考量当下,却唯独不对我们生活于其间的当下中国的实际秩序予以理论关注。中国的众多学者
一定程度上丧失了想象力。他们不思想中国的理想图景在何方,因为他们将西方的昨天、今天当成了我们的明天。
中国近三十年发展的经验是独特的,邓正来指出西方的理论无法解释中国的发展,而中国本身也没有合适的理论来解释。西方从不认为自身的制度是最好的,但到了中国却成为了最好的。
邓正来质问中国近
150
年间是否存在自己的法学?“
其实,西方的理论为中国的发展并没有做出多大贡献,中国的发展更多靠的是‘
生存性的智慧’”
,“
relation ”
在西方是“
关系”
的意思,而中国的“
关系”
则与西方的含义有天地之别,万不可再用西方的理论叙事来解释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的声音。参与世界规则的制定,这才是作为主体性的中国应该的行为方式。
中国的经济发展若没有中国法律观念的转变,没有制度变革,那是不可能实现的。邓正来认为中国的法学发展存在三大问题:一是“
西方化问题”
,即以西方的理论作为中国当下问题解释的判准;二是“
唯学科化问题”
,即将作为整体呈现的问题人为地分为各个学科进行研究,而忽视了问题的“
整体性”
与“
共时性”
,其实问题总是以整体的方式呈现出来,并不存在单一的学科问题;三是“
狭隘的知识主义倾向问题”
,现代性知识破除了传统的“
因果律”
,使得“
因未变而果变”
,社会生活的不可预期性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
以人为本”
的现代性法学知识却仍不能容忍自然与人同为主体,因而,我们要破除狭隘的知识主义倾向,以全球化的视野来考察社会事实。
精彩的演讲后,邓正来与各位同学进行了耐心交流,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解答了疑惑:学术研究的学科化问题、学术研究的实用性问题、中国发展是否存在一种潜在的实用主义哲学指导问题、如何进行整体性的学术研究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