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让法律的钟摆更多的偏向保护人的权利
发布时间:2008.09.24

来源:记者团 编辑:周国阳 浏览次数:

  

    昨晚6时许,西五117的人文讲台上多了一台电扇。走廊上、教室门口站着的同学有一边擦汗,一边耐心的等待即将到来的贺卫方。

    7点到了,闷热的教师里有同学不满地抱怨,直到工作人员上台解释才稍微平息。7点10分。贺卫方挤进教室,微笑,鞠躬,顾不上擦汗,便开始了他激情澎湃的“贺氏”演讲。
 
   “华科的同学们,我这已经是第三次来这里了,所以我们都是老熟人了,对吧。”题为《事实真相与司法程序》的讲座拉开序幕。
 
                事实真相的隐瞒是司法程序中出了问题 

    贺卫方教授一开始便提到了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正龙拍虎”事件和两起比较类似的冤案佘祥林案和聂树斌案。他说:“为什么我们在事实的真相上总是出现如此重大的错误,这更加说明我们的司法制度存在着问题。”这些案例中,事实的真相都被隐瞒了,这正表明我们的司法程序上出了问题。 

   “全国揭露的死刑误判状况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完全无辜的人被杀掉的不知有多少,或者完全无辜的人还在牢里蹲着。”所以来自人民的声音和来自法学界的声音越来越强烈,要求收回死刑复核权。去年,最高法院正式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这是我国司法制度上的一大进步,它推动刑事司法程序合理化。

   “我们不得不说几乎所有的冤案都与刑讯逼供有关,佘祥林案就是如此,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这关系到千千万万可能被错杀的人,千千万万可能被冤枉的佘祥林与聂树斌们。”

                   “我们的钟摆是时候该倾向另一端了”

    “为什么我们的制度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呢?其实,我们没有人能设计出一个完美的不发生任何错误的制度,我们需要在价值上进行选择,在保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身自由中间做出选择。过去我们的钟摆总是过多地偏向保护社会秩序这一边,现在是时候该偏向另一边了。”

   “记得一次,我和一些学者去美国访问学习,给我们开车的那个美国人对我们说:‘你们真不应该到美国来学习司法制度,因为我们的司法制度在处处保护坏人。’我这才知道原来美国老百姓是这么看待自己的司法制度的。他说的其实没错,我们大家常常在美国大片里听到这样的台词:“宪法要求我告知你以下权利: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询问的全过程 ;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其实,这恰恰就是美国司法保护每一位公民权利的体现,不论他有没有犯罪。在美国,没有律师的出席,刑事案件是不能开庭的。

    


           从司法程序上着手改进  最大可能地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佘祥林出狱后,我曾见过他一次。他一走进我的房间,就跟我说:‘贺老师,能不能麻烦您把房间里的灯关了。’我说:“房间里亮堂堂的多好啊,为什么要关灯呢?”他告诉我说他现在只要看到强光,眼镜就会疼痛,就会流泪,因为在狱中被审问的时候,曾今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用强光照着他的眼睛。我再一看他的手。发现他一只手没有了食指,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是在狱中被打的,那段时间不停的挨打,到底是什么时候被打掉了手指,自己都不知道。”
 
    正如法国著名的作家蒙田所说:刑讯逼供不足以揭示案件事实的真相,只能够考察一个人的忍耐力。现在,我们也在避免刑讯逼供上做着很多努力与尝试。比如:整个审讯过程必须录像、律师的提前介入等等。像英美国家的一些做法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但是同时必须考虑我们特殊的国情。
 
    独立的司法制度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它能更有效的揭露案件的真相,尽量避免冤案的发生。

                                                                 (记者团 白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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