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俞荣根深情讲述民主法治建设50年
发布时间:2008.11.03

来源:记者团 编辑:董音菲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记者团 张拯 钟声 摄影报道回顾新中国五十年历史,在建设民主法治的道路上,老一辈法律人为之奋斗终身。”“民主法治建设到今天,尽管有遗憾,但我们这一代人可以说已经尽了力,以后还要靠在座的年轻人们一代又一代的努力去实现它。”
 
    11月1日晚,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俞荣根作客我校第1417期人文讲座,就我国建国以来建设人权法治的艰辛历程,为师生们进行了一次饱含深情的讲座。我校法学院的齐海滨教授担任了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曾经的政协委员,现在的执着学者 


    “我国宪政和民主法治的发展离不开人大的发展与完善,注意,我说的是发展。”俞荣根开门见山地说。
 
    俞荣根之所以有资格这么说,通过对他自己经历的介绍就能略知一二:“六年前,我被选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任人大法制委主任,所以能接触到具体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从古至今,从宏观到具体。” 今年3月,他退出了市人大,到西南政法大学任教,并成立人大制度宪政研究中心,专门研究我国人权法治的建设。
 
    俞荣根坦露心声:“所以今天我在这里,其实更想给借着自己的工作经历,为大家讲一些生动的故事,更是想和现在的年轻人多加交流。”

民主、人权、法治,风雨沧桑半世纪 


    俞荣根在讲座中特别提到了“谢老”,也就是谢觉哉前辈。建国前,谢老就明确的说:“民主法治,对于一个国家兴旺发达,或是衰败灭亡,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起决定性因素的。”
 
    “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这段话的分量,和责任的任重道远。”俞荣根感慨道。
 
    1954年宪法确立民主制度原则,1978年重启民主法制建设,1996年提出社会主义法制方针,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2004年“人权”入宪……俞荣根列举的一个个年代背后,反应的正是我国宪政建设的沧桑50年。

                    从“法制”到“法治”,从“权力”到“权利”

    看似只有一字之差,通过俞荣根的讲述中,在场的听众感受到了这一字之改的举足轻重,也感受到了在这其中前辈们所经历的非常艰辛。
 
     为何一字之改如此艰难?俞荣根为不解的听众们解释说,法制不等于法治。“法制”通常只是指法律制度,而“法治”的核心内容则是:法律至高无上,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不能有超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改革开放初期,一场关于“人治”与“法治”的大讨论开展了起来。结果“法治问题”成为了言论禁区,“提都不准提,提了就是资本主义自由化”。在无数法律人的努力下,1999年,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终于正式写入宪法。

    “权力”到“权利”的过程则同样艰难,这是对“官本位”和“权力本位”的根本性颠覆,是执政理念的根本性转变。直到1985年,“人权”这个词才得到解禁。并最终在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被郑重写入宪法。

    “以法治国不等于依法治国”“为政以德不等于以德治国”“以人为本不等于以民为本”……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读,俞荣根将新中国法治建设史娓娓道来,听众们则更多的体会到了人权法治的来之不易。

    “风雨五十年,路漫漫而修远。”俞荣根在讲座的最后诚挚的说,“希望通过你们年轻人的努力,弥补我们的遗憾,在法治路上执着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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