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纬地:联合国维和 原则问题绝对不能丢
发布时间:2007.11.08

来源:记者团 编辑:陈艳丽 浏览次数:

    “我也是华工的毕业生啊!所以这只是一次老同学与小同学的谈心而已。”校友的身份让徐纬地拉近了与所有在场同学的距离。11月6日晚7点整,解放军陆军大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徐纬地在东九举行了一场题为“联合国维和行动与中国”的讲座。整场讲座他始终用北京人特有的语调和幽默活跃着现场气氛,让一个原本枯燥的军事讲座不乏轻松活泼。讲座中,他从什么是维和联合国行动、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面对的问题与挑战、中国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系等方面展开论述。
 
                        “维和人员就是要显示存在”

    徐纬地曾于92年赴西撒哈拉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在他眼中,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组织实施的旨在防止、控制和解决武装冲突的非强制性军事行动。 

    与传统的作战人员强调隐蔽不同,维和人员强调显示自己的存在,因为他们就是‘国际拉架者’,“要让冲突双方感到威慑。” 

    此外,维和行动还必须遵守‘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即维和行动需经冲突各方同意,保持中立和最低限度使用武力。 

   “原则问题不能丢!”军人刚毅的面孔在台上依稀可见,除了这个不能丢的“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外”,徐纬地在西撒当Awsard观察支队队长时,要求手下各国军官:“在联合国维和部队,就必须遵守这里的原则,你们不要把自己国家的那一套带来”。

                         “保持第六章半的原则”

     冷战后,国际形势对联合国维和行动要求更高,越来越多的冲突发生在主权国家内部,联合国维和行动数量也急剧上升。“主权是一个民族人权的集合,不能把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强制和平更多的是强制而不是和平,关键要保持第六章半的性质,对国家的干预要有一定的限度。”徐纬地所指的“第六章半”就是介于《联合国宪章》第六章和第七章之间的区域,第六章主要是授权外交途径解决国际冲突,第七章则是授权武力途径,而“第六章半”即是维和行动的法律基础。
 
    正因如此,他将朝鲜战争中的“联合国军”和海湾战争中的北约军队归为“非维和行动”之列。“如果过分看重民族主义,所谓的公民自决极有可能变成种族清洗。”徐教授对西方社会的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理论进行了无情的抨击。他还用许多影片,如《风语者》、《滴血钻石》、《黑鹰坠落》等佐证自己的观点。 

                    “走出去是为了让我国和平崛起透明化” 

    1990年以来,我国正式派出联合国维和人员,随后规模不断扩大,现在已成为派驻维和成员最多的联合国会员国。 

    赴挪威交流学习时,一位坐在徐教授的挪威军官只顾低头涂鸦,没有顾及聆听大会发言。等会议结束时,徐教授拿起那幅标题为“挪威需要同中国人合作”的漫画,心想“我国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然而,我国提出的和平崛起一直以来都得不到某些国家的认同,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在了解外国情况的同时,让我国军事力量透明化。”面对目前甚嚣尘上的“中国威胁论”,徐纬地教授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积极参与维和行动,也是在维护自身安全。我们的海外利益与当地人的利益和国际利益并不冲突,保护中国海外利益并不仅仅是建立一支远洋海军,根本上是要用间接保护的方式,参与塑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原则问题不能丢。” 

    互动环节中,记者团记者就北大学生高明义务从军的现象,询问了徐教授的看法,他给出了详细回答:“当兵意味着付出和牺牲,但如果有可能的话,要尽可能地积极参与,完成由学生到合格军人的转变,这是一个困难的过程,但你们一定会得到更多的体验和巨大的回报。” 

                                                        (/黄筱 许路阳  /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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