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童榈霖)5月21日晚,华中科技大学第2606期人文讲座在梧桐语问学中心明义楼问道厅举行。此次讲座以“我们为什么‘必须’和‘应该’——关于事实、价值和规范的思考”为主题,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人文社科讲席教授、国际哲学院院士、国际科学哲学院院士陈波教授主讲。

讲座伊始,陈波介绍了休谟、摩尔等人提出的“是”与“应该”经典命题,并提出可将其转化为事实、价值与规范的问题展开探讨,继而从事实、动机、知识、能力四个维度细致解读。
陈波阐述了休谟提出的“是-应该”问题。他指出,休谟并没有明确断言该推导的可能性,仅质疑其合理性,但其论说中实则暗含否定倾向。摩尔延申该问题,围绕“善”提出“开放问题论证”,将自然属性定义“善”的做法归为“自然主义谬误”,陈波则认为其论证有同语反复之疑。倘若割裂“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和“规范”,便会催生伦理学的“逻辑自主”和“语义自主”难题。“普赖尔悖论”更是进一步冲击了相关理论和逻辑保守性。实际上,“事实”和“规范”之间是有联系的,那么究竟要如何证明呢?
威廉斯提出“厚概念”与“薄概念”的划分,以此反对“事实”与“价值”的绝对割裂。陈波认同纯粹客观的事实不存在,指出人并非世界的旁观者,而是主动参与者。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强调“以人为中心”,人通过社会性的实践认知世界,实现自我发展。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亦批判传统“旁观者式的知识理论”,并在其“经验”概念与探究理论中凸显人的实践主体地位。
陈波继而梳理了金岳霖的认知主义事实观和古德曼的事实构造理论,并驳斥了本体论的事实观,依据有四:“客观”事实数量无穷多且难以被感知;“原子事实”和“否定事实”难以界定;无法明晰“事实”的同一性标准;“事实”概念无法脱离人的主体视角。据此,陈波构建了个人的认知主义事实观:认为事实是认知主体依托自身意图与目标,借助认知方式对外部事态筛选、提炼的结果,是主客观的统一。

陈波总结道人的需求、目标、现实处境以及理性思维,能够联结“是”与“应当”,架通从“事实”到“价值”和“规范”的桥梁。因此应反对道德和规范的例外论,且必须获得关于自然与社会的真实认知。
讲座结束后,大家踊跃举手提问,陈波从多方面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本次讲座使听众破除对“是”与“应该”的绝对二分认知,明晰了事实、价值与规范间的逻辑关联,深刻体悟到人作为实践主体,在规范建构过程中发挥的核心能动作用。
编辑:刘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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