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雯怡
陈金江是学校发规办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是我校大学章程编制工作组成员。从2011年11月全程参与《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编制工作以来,他已经忙碌了30多个月。
大学章程的制定并不是简单地把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整合,而是一件事关学校发展和全体师生的大事。梳理古今中外大学章程的历史,认真比较吉林大学、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等7所大学的章程……陈金江和同事们为大学章程的制定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学校还成立了章程编制工作专家组,开展专题研究,征求高教管理、行政法、行政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2013年11月,章程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展开。大学章程编制工作组与专家组在接下来的8个月里,广泛听取并研讨了600多条意见和建议。陈金江介绍说:“我们以召开会议、发文会签、单独拜访等形式反复征求了校领导、职能部门和院士的意见;还先后召开座谈会,征求院系负责人和师生代表的意见、建议;还请校友会通过电子邮件来征求各地校友的意见。”为了让更多师生了解大学章程,关注其编制工作,他们还与党委宣传部合作,策划校报专版、专题及专题网站。
师生也通过各种方式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大学章程的编制出谋献策。“章程是学校的基本大法。”原华中理工大学党委书记李德焕如是说:“中国的高等教育学科太窄太细,没有灵活性。因此制定章程是必要的,但要处理好章程与改革的关系。”教科院沈红教授认为,大学章程要在总结现有体制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创新和自己的特点。光电信息学院邹雪城教授建议说,大学章程要重点阐述学校的自主权、院系的自主权,以及两者的边界。“同济医学院是什么机构?它和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是什么关系?这对提高办事效率和人才培养质量,非常重要。”基础医学院鲁友明教授站在医科的角度提出了问题。化学与化工学院谭必恩教授表示,大学章程不能过于强调行政化,要突出教授的作用,不仅在治学中,还要在管理中。座谈中,15名研究生代表和10名本科生代表就有关学生权益方面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2014年6月,这份先后十易其稿的《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经过4次校党委常委会审议、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和教代会审议后,终于报送到教育部。8月,针对教育部发回的《高等学校章程核准确认单》中的意见,《华中科技大学章程》再次进行修改、审议,在11月10日被核准生效,共10章66条。
那天,对陈金江和他的同事们来说是个欢欣鼓舞的好日子。
《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编制工作是学校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整改落实中,学校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工作,一方面梳理规范性制度,开展专项制度清理;另一方面,对照中央和上级有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制定建设计划。制度建设计划共设计了32项制度的制定或修订,截至12月26日,已完成制定28项,如《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若干意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此外,学校还根据工作需要出台了18个文件,使完成新建制度达34项、修订制度达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