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广泛听取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日前,校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我校重要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简称《决定》)。
《决定》提出,学校机关和直属、附属单位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具体要求是:涉及人财物、招生、招投标、产业、后勤等资源较为集中的岗位负责人4年进行轮岗,其他岗位满4年可以交流轮岗,同一岗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8年。
据悉,下一步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岗位和干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轮岗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