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天峻 摄
新闻网讯(通讯员 丁士道)1月3日上午,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学校在南三楼二大会议室举办简短、庄重的授权仪式,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李培根向获得授权的15个职能部门和单位颁发“授权书”和“合同专用章”。校长助理、发规办主任许晓东主持会议。
本次获得授权的部门和单位有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处、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研究生院、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审计处、总务长办公室、同济医学院、房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集团、校医院。
据介绍,对外签订合同是学校的“法人行为”。随着法制环境的变化,学校管理不断规范化,但审批权限的过于集中也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教职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要求。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校积极回应教职工的呼吁,及时落实了“放权”的架构设计。根据授权范围,这些部门和单位将代表学校审批“权限内”的合同,或自行签署合同。权限的下放和流程的减少,也将相应地减少承办人员的工作量。
李培根在仪式上强调,对学校的合同进行授权管理,既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防范法律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放权并不意味着责任减轻了,相反是责任更重了。他希望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有审批监管职责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认真执行学校的“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要从严把关,履行合同要诚信为本。对于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合同主管部门和法律顾问沟通,保护合同涉及的学校利益,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