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揭牌
发布时间:2009.04.14

来源:法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4月8日,全国首家高校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成立的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法学院举行,此举开创了全国在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整合研究领域之先河。

    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李云雄、副局长方道茂、司法考试办公室主任张西瑞、法制和调解办公室主任任罗平、政研室主任樊启发,湖北日报社评论理论部主任袁新民,校人文社科处处长刘建平、教务处副处长熊蕊,法学院名誉院长罗玉中和法学院院领导易继明、姜燕兰、王干、裴丽萍、何士青等出席了揭牌仪式。仪式由方道茂副局长主持。副校长张晋、《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王公义、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综合处靳万森处长等也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了祝贺。

    李云雄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新时期二者之间的关系引起我国法律教育界、司法实务界的重视。研究如何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达到既能促进法律教育及其改革,又能促进司法考试、法律职业乃至完善我国法治建设的目的,是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成立的宗旨所在。华中科技大学作为全国名校,拥有理论研究优势和丰富的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可以综合运用校内外各学科的师资力量,不仅可以促进相关学科建设,而且能够促进法律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一个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交流的平台。

    罗玉中教授认为,我国施行司法考试制度已有七年之久,很多经验值得总结,很多问题值得研究(例如司法考试试题、判卷、准考资格等)。同时,鉴于法律教育和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也很有必要进行不断的学习,研究中心的成立对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武汉市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培训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易继明教授从时代背景等深层原因分析和阐释了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结合研究的重要意义。他表示,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也是入世教育,更是一种精英教育。法学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和法律思维。但是当下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本身都受到质疑,法律教育与司法考试以及法律职业之间的不和谐,使得我们有必要对法律教育和司法考试反思和重新认识,使得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结合研究显得甚为紧迫和必要。

    据悉,“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于2008年12月22日。由易继明任研究中心主任,方道茂、何士青、张西瑞任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云雄和罗玉中受聘担任研究中心顾问。

    法学院近几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教育理念和模式的改革和完善,不断取得骄人的成绩。希望全国首家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能够在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教育良性互动关系整合研究中,创设出法律学科研究生新的培养模式、法律学科本科生新的教学体系、司法考试新的制度模式、法律职业培训新的机制环境,这正是是两家单位联合设立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的目的所在,也是对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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