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黄梅挑花”遗产保护社会实践纪实
发布时间:2007.09.06

来源:法学院 编辑:周珊珊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姜雅朦 报道)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黄梅挑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赴湖北省黄梅县的田野考察与实地调研圆满结束了。这支实践队由06级邓翔、葛芳丹、胡沙松及03级罗敏等十位本科生组成。实践团队得到了法学院科技法研究所焦洪涛副教授、范建得教授(台湾)和伍春艳讲师的大力指导和重要资助。 

    “黄梅挑花”源远流长,蜚声中外。1938年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2006年12月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蕴含着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凝聚了当地劳动人民的民间智慧,被誉为“无声的抒情诗,立体的中国画”。本次社会实践的主题即调查和研究以“黄梅挑花”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早在6月中旬,团队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启动展开起来,队员们在课余时间查阅并整理了大量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学术著述等资料,与黄梅县有关单位进行积极联络。实践团队在指导教师主持之下召开多次会议,详细讨论理论预设、操作流程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准备好应急预案。三位指导教师对本次实践项目涉及到的学科背景、学理知识和方法策略给予了悉心周详的指导。 

    7月底,实践团队奔赴鄂东黄梅县开始一线实地考察。时值酷暑,天气炎热,乡间道路崎岖,交通多有不便,但是种种困难并没有打消大家的积极性,同学们纷纷表示要“爱‘挑花’、爱实践、爱生活”“越是艰难,越要前行”。为了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原理与本土的“黄梅挑花”这项民间艺术具体结合起来,考察其保护和发展现状,实践团队因地制宜采用各种形式进行调研:先后与县属10余个党政部门和3个乡镇(黄梅镇、蔡山镇和新开镇)的30余位政府官员进行面对面访谈,调研2家大中型挑花工艺公司,拜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石九梅大师等8位德艺双馨、声名卓著的挑花艺人,与12位专家学者进行了学术交流,并对132名当地民众进行问卷调查,获取了大量的一手资料,拍摄了1000余幅照片。

    对于实践团队在“挑花之乡”黄梅当地的调研活动,黄梅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表示了极大的欢迎,并给予同学们高度评价和热情接待。例如,黄梅县政协石雪峰主任协助实践团队获取了多位学者与专家的联系方式与资料,并根据当地实际对整个调研进程给予了业务指导。对于大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石主任表示“这是锻炼当代大学生能力的好机会,值得我们大力协助”。正是有关政府机构和诸位专家学者、老艺人的热忱帮助,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了一线调研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通过实地调研,同学们了解到“黄梅挑花”的保护在取得了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亟需改进和完善之处。诸如,由于当地群众未能充分认识到“黄梅挑花”所具有的遗产魅力、文化价值和市场潜力,使得这项珍贵的民间艺术形式濒临失传的危境;部分企业在将其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品牌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实践团队将对以“黄梅挑花”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目前,团队工作已进入后期研究和报告汇整阶段。

   本次实践活动在法学院分团委的统一组织下,充分体现了李培根校长提出的“实学创新,主动实践”办学理念,锻炼了同学们的“时代使命感、专业自信心、创新性思维、实践能力、领导能力和协同能力”。“谁持彩练当空舞”,全体成员吃苦耐劳、不畏艰辛、勇于探索、团结互助的团队作风,充分展现了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受到黄梅县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谁持白羽静风尘”,走出校园,投身社会,躬行实践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无疑也将带给同学们新的人生感悟与启发,有助于当代大学生的进一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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