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通讯员 位艳玲 侯召星 报道)12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马小红教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于东九楼C103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 “洗脑”讲座。讲座的题目为“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此次讲座由法学院教授李扬主持。 到会的有马教授的两个弟子法学院杨昂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春杨教授。
马小红教授,山东青岛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北京大学中国法律思想史博士生导师组成员、论文评审专家。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儒家与法文化研究会理事、《法律史论集》副主编。曾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10余部。先后参加和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社科项目10项。
“什么是研究方法?”马教授由此开始了当天的演讲。她谈到,研究方法是观察、考察事物的角度,它作为一种视角,是无穷尽的。马教授认可道家所言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可局限于方法论的空谈中。她教导大家不要局限于一种方法论的研究之中,要想立为“一派”不但要有自己的观点,而且还要有自己的成果。接着,她把话题聚焦到法制史的研究方法上来,她指出,法制史的研究方法分为基本方法和个人独特的方法。在法制史的研究中,要经历资料的辨析、筛选直至穷尽某一方面的材料,她主张文章是积累出来的。在提到古人所说的“学”、“才”、“识”时,她认为在现代意义上就是要具备“功夫”、“组织能力”和“见识”。做学问,就必须下功夫读书,在具备了一定的资料时要寻求适合个人的方法对掌握的材料进行组织,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见识也会得到极大的增长。马教授在谈到她自己的研究方法时说,历史不可能完全再现,但是我们可以尽量逼近历史,能做到这样只有一个捷径:求真。本着求真的心,逼近历史,就会享受到研究的乐趣。
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史学研究出现断层,导致现代人对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灰蒙蒙”的,以一种先入之见对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妄加批判。因此,许多同学认为中国古代就是“严刑峻法”。马教授指出,人们对传统法的形象产生了误解。其实,中国古代的法律更加提倡“慎刑”的观念,认为“折民惟刑”,通过教化百姓达到“止刑”的目的。马教授分析出现误解的原因时强调,资料的获得一定要严格,一般有两种,大陆资料和第一手资料。针对大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查书”、“翻书”现象,她认为,要真正搞研究就必须系统读书,似有陶渊明的“好读书不求甚解”之势。最后,马教授向大家讲述了自己对研究方法的体会。她认为,兴趣是最直接的方法;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在互动环节,马教授对同学们的积极提问给与耐心讲解,她的回答得到在场同学的一致认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春杨在点评时,提出求真、走路、热爱。她谈到,有几份材料说几分话。杨昂强调在研究过程中,要以求真为目标,以读书为方法,不要因问题找材料,而是在资料中发现问题。
讲座在全场掌声中结束,同学们意犹未尽。大家普遍感到此次讲座对自身思想是一次启迪,不仅获得了法制史方面知识,而且刷新了自己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