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网讯 (记者团 杨婧如 李劲峰 摄影报道) “原来我们许多无意识的传播行为都会触犯法律。”6月21日下午,从事我校媒介传播工作的老师和同学从南三楼听完讲座出来,都纷纷感叹。这天下午,湖北省出版局版权中心的刘传生为我校宣传部以及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场有关新闻出版的普法讲座。
刘传生首先介绍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大环境,我国现在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在新闻出版方面的体制创新。在现阶段还没有出版法的情况下,最高的行政法规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他就该条例的性质,方针,任务,现行的司法管理体制,出版管理的一般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所应受到的处罚等方面介绍了《出版管理条例》的主要精神。
随后,刘传生又向大家简单介绍了《著作权法》,《版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比如对出版物内容的限制,以及出版书籍的格式的限制等等,怎么样的行为就会侵犯著作权做了简明的介绍。在商场,餐厅里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的音乐会涉及侵权之争,网络服务商提供MP3下载,以及电视台,广播台进行不向作者付费的点歌都是会涉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而对于高校内部的一些传播行为是否违法,刘传生也为大家答疑解惑。像校刊,院刊,纪念册等此类内部出版物是否违法?根据我国现行的《内部资料出版管理规定》,此类刊物没有国家刊号,是不允许公开发售的,在核发了内部准印证后,方可印刷,并且只能内部交流使用,否则就是违规的。提供在线下载的网站,即使声明是为了“交流学习只用,使用完毕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也还是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在学生中相当流行的在线播放的网站,如果和被播放单位没有相关的协议,就是侵权的行为。刘传生还就在网络上做广告的要求,高校办新闻类网站需要注意的方面,学生办刊物要怎样注意不要违法等等,作了详细的解答。在讲座的最后,刘传生说:“大学生作为时代的精英,应该和政府,社会各方面一起,扛起打击侵权行为的大旗。”
党委宣传部部长李智,副部长尹喻华来到讲座现场,并对讲座内容表示出浓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