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班级手牵手,“开心法典”大家乐
发布时间:2006.04.24

来源:记者团 编辑:任敏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团 王浩 报道)4月23日晚,第一届“社团进班级”活动之快乐篇“开心法典”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举行。

    经过前期活动的激烈交锋,“独角天秤”、“菲锐特斯”、“Love it, do it”、“善之师”、“独角兽”、和“汉谟拉比”六支参赛队伍最终入围决赛,各支队伍都带来了班级亲友团到现场观战助威。
|
   “甲暗恋同事乙,一次偶然拾得乙的相册,如获至宝,便挂在家中欣赏,还利用电脑技术将其与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成画册,并命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请问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哪些权利?A.财产权。B.肖像权。C.名誉权。D.隐私权。”这便是决赛第一个环节“礼尚往来”中的一道试题。“答案是ABC!”“汉谟拉比”队的队员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很遗憾地告诉你,答案是AC。”当主持人说出正确的答案后,全场发出了“哄”的一声,为回答错误而遗憾,为不选B而惊讶。

    在随后的“心‘急’手快”和“身临其境”环节,各支队伍你来我往,同样进行着一场智慧与思想的交锋,知识与辩才的展示。在最后的风险选答环节中,得分并不靠前的“独角兽”选了分值最高的三十分题。如果答对可得三十分,并有可能成为冠军;如果答错,很可能成为最后一名,全场都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很幸运,他们最终冒险成功;而同样得分不高的“菲锐特斯”队,运气却没那么好,反被倒扣三十分,成为最后一名!

    最终,“独角天秤”获得冠军,“善之师”和“独角兽”屈居亚军,“菲锐特斯”、“Love it, do it”和“汉谟拉比”队获得第三名。各队代表的班级也获得了不菲的奖金。

    法学院副院长何敏出席活动并致辞,法学院研究生郑月、肖宁为比赛点评。社联干部和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北大学的兄弟社团也出席了活动。活动由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主办,校法律协会承办,法学院团学联和《法志》协办。 
                                               

学校微博
单周单篇点击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