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记者团
任芃 戴娇
报道)本学期的大部分选修课已经在12-14周结束,与此同时,教师质量评估工作也已展开,在填涂教务处发放的教师质量测评表时,许多同学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表格中只有对必修课教师的质量测评,选修课的教师、课堂质量怎样进行评估,对于大家都必须修满10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又有怎样的标准和流程。
记者近日从教务处的柳老师处了解到,对于往年已开设的较成功的选修课,只需由开课老师填写申请表、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使用教材、适合对象和接纳人数,经教研室、院(系)审核。审核后交教务处(部、办公室)有关部门。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则交教务处(部、办公室)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审批,须通过试讲。试讲由教务处组织该学科国内知名专家进行评审。另外,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公共选修课一般不开课.
在公共选修课程进行过程中,同学们可以通过网上测评系统——教务网质量科留言板以及教学质量监控邮箱对教学质量进行实时评估。教师也可在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收集学生的意见及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部、办公室)。教务处(部、办公室)将根据检查课堂教学的情况和回收的问卷调查表以及任课教师的总结材料,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