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习根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展权问题工作组大会上作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法学院 编辑:汪伟颋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佳晨)5月1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五届发展权问题工作组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主题为发展权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人权与教育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我校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作为受联合国直接邀请的四位专家之一参会,在会议上作主题发言,并向会议提交了咨询报告。


 

汪习根以“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框架下实施发展权的路径与方式创新”为主题作了大会报告,在谈及如何通过该公约的现有机制来增强发展权的法律强制力,促进和加强对发展权的保障时,汪习根分别从概念、规范、程序、义务、监督和机构六个层面提出了六点实质性对策建议。最后,在加强公约与发展权关联性的实践层面,汪习根从联合国与公约缔约国两方角度提出了两点程序性的构想。

 

本次会议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展权问题工作组主席扎米尔·阿克拉姆大使全程主持,其余三位与会专家分别是: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机制主席、联合国贸发会议前代理秘书长、欧洲议会前副主席、比利时副前首相伊莎贝尔·杜兰特女士;联合国发展权特别报告员、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成员、《工商业与人权》杂志的创始编辑之一苏利耶·德瓦先生;以及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成员、德国人权研究所副所长迈克尔·温德福尔先生。三人同样作为工作组成员先后作了主题发言。发言结束后,汪习根教授与组内其他专家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就会议探讨的目标达成共识,同时向专家就《发展权研究》辑刊约稿。

 

演讲结束后,大会进入互动提问环节。现场观察员、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出了“如何通过国际战略和方案来确保将发展权融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如何理解《发展权利宣言》中使用的peoples一词的含义以及发展权是集体的权利还是个人的权利”以及“何理解宣言规定的‘限制’一词的含义”等三个问题,汪习根分别作了详细回答。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于2020年被批准为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在人权理论研究、资政建言、教育培训与国际合作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作为联合国发展权全球高级咨询专家,三十多年来,汪习根一直致力于人权问题尤其是发展权问题的研究,出版了十余部个人专著,发表了上百篇相关论文,向联合国和中央有关部门提交了大量咨询报告并获得了采纳,其学术见解与研究成果在国际社会获得了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他作为华人世界唯一的专家先后参与了联合国发展权标准、发展权决议文本以及发展权国际公约的起草和修改,并受中央有关部门委托主持起草了中国发展权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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