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术委员研讨工作职责与定位
发布时间:2011.06.21

来源:学校办公室 编辑:耿俊伟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6月14日上午,校学术委员会在南三楼201会议室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和各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会议围绕落实路钢书记在第三次党代会闭幕式上的讲话和李培根校长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展开,讨论了《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学术委员会职责等内容。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工作思路与建议。

    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樊明武院士主持。他首先说明了请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参加此次会议的用意,是因为一切工作都应该从基层、第一线开始;只有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才能把工作做到实处而不空泛。常务副校长、副主任委员林萍华教授和副校长、副主任委员罗俊院士分别就《章程》的修订过程、有关职责的内涵和所分管的学术道德、学风建设和发展规划工作发表了讲话和建议。

    会议围绕学术委员会职责、定位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就“应该干什么?能够干什么?”两个关键问题进行了热议。大家一致认为,会议开得很及时,也很有成效:既明确了工作方向,又讨论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评价等方面的问题。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郑楚光、刘献君、黄光英、程时杰,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龚非力、雷洪、何锡章、陆培祥、邹雪城、朱光喜、李德群等先后发言,提出了与学校发展紧密相关、迫切需要解决和落实的具体建议:“校方宜对学术委员会的职责给予相对明确的界定,哪些事必须做(如学术期刊分类),哪些事不必做,哪些事不该做”、“学术委员会应更大程度上关注、参与我校发展战略的规划”、“学术委员会是学术机构,在学术民主方面应起表率作用”、“我们的职能里能不能加一点——建议和监督,这一点在《章程》里没有太多体现,学术委员会应该有建议和监督的职责”、“我们提‘教授治学’,就是为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是不是能够在《章程》中加一条,对与学术、学科等有关的学校职能部门的学校规章制度我们能不能加以审议”、“可以组织一些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这是我们可以做的”、“学术期刊的分类的标准,应该由学术委员会讨论,然后发到院系去征求意见。我们目前的做法是一刀切,影响因子2.0以上的才能达到要求,2.0以下的统统砍掉,这是最愚蠢的办法。我们的考核体系确实需要改进,不能纯粹依靠影响因子2.0,否则学科难以发展。学术委员会应该来制定这个评价体系”。

    樊明武院士在会议总结时强调,面对诸多的学术问题,学术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学术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责,深入调研、并从客观、科学、战略的高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报告给校领导。他提议今后校学术委员会设置“学术委员建议”,可以由一位或几位委员、一位委员或几位教师联合提出,对学校学术方面的工作建言献策,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汇集,报送校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以便在没有“行政化”的机构里,帮助校行政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为促进学校的学术繁荣,实现学校的规划目标,大家自觉做“学术研究的楷模”、“学术道德的楷模”和“服务大局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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