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12
月
25
日
上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我校经济学院学术报告厅开幕。年会由法学院承办。出席开幕式的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前任会长李静堂,武汉大学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前任常务副会长余能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吴汉东,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陈志伟,副校长杨勇,来自省内11所高校的广大师生,法院、检察院、仲裁委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一共三百多人与会。开幕式由法学院副院长裴丽萍主持。
陈志伟代表湖北省法学会致词。他表示,湖北省法学会的举办越来越规范化,这集中体现在会议流程、论文征集及综述等各个方面,希望湖北省法学会能为广大专家、学者搭建平台,并为学术的发展创造条件。
杨勇对与会的所有嘉宾以及师生表示热烈欢迎。他总结了华中科技大学自2000年合校以来取得的成就,指出学校非常重视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并会一如既往地为法学院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他表示,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其自身的努力奋斗以及社会各界、兄弟院校的支持,并预祝本次年会圆满举办。
法学院院长易继明围绕“湖北的民法学科”以及“民法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两个话题作了简要发言,认为民法的发达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在形成的过程中,中国民法应在坚持基本路径的前提下,注重细节,以期完善。
吴汉东首先代表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对与会的师生表示欢迎,对筹备年会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表示感谢。吴汉东谈了对过去一年以来有关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三个方面的感受,即学术活动、学术研究以及人才培养,认为湖北省民法学科位居全国前列。他为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的进一步发展给予了三点忠告:立足于湖北、忠实于人民、执着于研究。此外,吴汉东为湖北省民法学会2011年的学术研究提出了几点建议,认为学会应在提升自身研究水平的前提下,继续关注民法典基础理论,并应开始重视人格权的立法工作。
开幕式后,本次年会的学术研讨会正式举行。 年会最后进行此次民法学年会的颁奖仪式和闭幕式,由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伍治良教授主持,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陈志伟宣读此次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年会作品获奖名单,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北省民法学会副秘书长张素华老师对会议评奖情况作了说明。法学院张定军老师的“不得类推或解释——连带债务发生原因的立法模式探析”和冉克平老师的“论所有权受侵害的类型化及责任承担”获一等奖,法学院卢志刚、李昱的论文获二等奖,杨帆、程杰、林婉琼的论文获三等奖,周琼、刘明、蔡祖国、高荣林、王海燕等获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