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10月16日,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年会在我校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开幕,出席开幕式的有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玉章,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史彤彪,中国立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景文,我校法学院院长易继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姜燕兰,开幕式由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爱国主持。
开幕式首先由易继明教授致欢迎词,首先他代表我校法学院对与会的所有领导和学者表示欢迎,他表示本次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年会能在我校举行既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对学院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是学院积极争取的结果。他说,我校法学院近年来在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法理法史方向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成绩面前,法学院也认识到法学基础学科研究的必要性,法理法史的研究是其他学科方向研究的基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法律史与西方法理论”,易继明教授希望本次年会的召开能在学术研究上作出贡献,最后他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吴玉章教授代表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发表致辞,他感谢法学院为本次年会所做的精心而又细致的筹备工作。本次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将历时两天,将在西方法学经典研究、法学家研究、西法史教学研究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他希望所有与会学者能够在研讨会上畅所欲言,为学科发展做出贡献。
开幕式后,本次年会的主题研讨环节正式举行,朱景文教授担任主持人。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教授陈波、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刘永艳、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邱昭继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崔永东,我校法学院教授李红海分别作了主题发言。河南中医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乔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文恺担任点评嘉宾。会议现场老师同学就发言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0月15日晚7点半,参加本次西方法律思想史年会的朱景文教授做客我院第50期法学讲堂,做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的几个问题”的学术演讲,吴玉章教授担任点评嘉宾,讲座由易继明教授主持。
朱景文教授的演讲也为本次年会进行了预热,他在演讲中首先谈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意义。他从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四个方面对我国的法治状况进行了一个客观的评价。 其次,朱景文教授向在座同学详细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阶段和标准。关于阶段的形成,他向在座同学展示了国内学者们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在形成标准上,应以“社会标准”为主要标准而附带以“法律标准”。所谓的社会标准即以是否能够满足当今社会目前的需要为标准,法律标准则是法律内部的和谐一致。
朱景文教授还从法律数量和系统化程度两个角度来谈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现状和问题。他认为以法律数量来评价法律体系是否形成只具有相对意义,而法律的体统化程度,重要表现在法典化程度也是一个重要标准。他从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详细分析了各自出现的问题以及所处现状,并提出除了七大法律部门之外,环境资源法和军事法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的思考。
最后他提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即是传统理论上不相容、对立的原则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