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10月29日,武汉市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暨2008-2009年度标准研制资助奖励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我校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制定的国家标准——《防伪标识通用技术条件》(GB/T22258-2008),从99个申报技术标准资助奖励的有效项目中脱颖而出,在仅有的5个一等奖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是我校首次获得该项荣誉。
“一类企业制标准,二类企业做专利,三类企业卖产品。”国际流行的说法表明了技术标准的重要意义。标准的种类可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以国家标准体现了行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能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对制标者在行业中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此次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持制定了《防伪标识通用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也正是其在行业地位的体现。
该标准制定从2005年初启动,《防伪标识产品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成立,到2006年经国家防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历时两年,经历了4个阶段。《防伪标识通用技术条件》起草组组组长、国家防伪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我校光电学院教授陈汝钧坦言:“防伪标识产品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制定十分困难。”
该标准属国内首次制定,国内外都没有通用的防伪标识的相关标准参考。防伪标识种类繁多,跨技术领域、跨行业,涉及到光学、光电子学、信息与电子科学、机电一体化、自动控制、计算机、精密微细加工、高分子材料、化学化工等多个学科领域的技术,是典型的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要制定一个“防伪标识通用技术条件”是一项十分困难的任务,国际上也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同类标准及工作经验可以借鉴,我校的国家防伪工程中心在多学科的集成与交叉上体现了突出的优势。
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起草小组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经过两次大的汇稿,四次较大的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曾先后两次共收到136条反馈意见和修改意见,逐条研究后,又做了相应的整理和处理,许多技术指标还要经过多次检测验证,使标准草案得到不断的完善,最终一次性通过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批。
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05年3月由国家科技部批准、依托华中科技大学组建。2008年,在同批进行评估的12家国家工程中心中以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几年来,学校领导长期关注中心的建设,给予了极大地关心与支持。李培根校长为国家防伪工程研究中心亲笔题词:“突出国家目标,服务重大工程”,副校长杨勇及科发院、华工科技领导多次亲临中心,指导中心的整体规划,督促中心组建并带队北京汇报、答辩。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已成为我国防伪技术创新的一个源头,成为我国防伪技术产业化的一个示范基地,逐渐承担起全面提升我国高端防伪技术产品的重任。
中心主任张建军表示:国家防伪工程中心在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指引下,以“敢于竞争,善于转化,聚精会神,科学发展”的理念,利用科技部这个国家平台的优势,加快实施学校多学科的集成交叉,推动学校防伪学科及相关多个学科的建设,提高科研创优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校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防伪高科技产业发展,实现“学研产”的良性互动,中心此次主持制定的国家标准获奖就是学校总体发展战略的生动体现。中心将继续开展防伪标准化研究,积极参加防伪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从技术标准的战略高度促进我国防伪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和保持学校在防伪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防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据悉,国家防伪工程研究中心除了主持起草了该标准之外,还参加起草了另外3项国家防伪标准,这3项国家标准都已经发布实施。今年以来,国家防伪工程中心还参加了全国防伪技术教材的编写,参加了国家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和防伪票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修订。国家防伪工程中心积极参与防伪行业的管理,为我国防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