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
发布时间:2009.10.15

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日前,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酒后驾车。对于酒后驾车情节严重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醉酒驾车、多次酒后驾车以及酒后驾车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公安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驾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凡因管理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多次发生酒后驾车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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