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法研究所第一届工作年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9.05.18

来源:法学院 编辑:霍仟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5月17日上午,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第一届工作年会在1号楼211会议室成功落下帷幕。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法律概念在近代中国的翻译与传播”,参加本次学术研讨会共有来自全国各重点院校近30名学者,本次年会还特邀到了来自法国里昂大学的巩陶涛教授。
 
    会议共持续了一天半,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法理学词汇:“法典”、“法”与“法律”; 第二单元,宪法学词汇(一):“宪法”与“民主”; 第三单元,宪法学词汇(二):“众治”、“统治权”; 第四单元,部门法词汇(一):“万国公法”、“警察权”; 第五单元,部门法词汇(二):“共同共有”、“陪审”。在会议的讨论和发言过程中,与会的专家学者竞相发表自己的深刻见解,并相互交流观点和建议,时时赢得在场听众的热烈掌声。
 
    本次研讨会集中体现了了众多专家学者的宝贵思想,推动了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和发展。近代法研究所所长俞江教授在会议总结中说,首先,在考察语词或概念在中国传播和翻译的时候,更要注重这个概念在西方本身的流变过程,并希望各位学者在以后的研究中重视这个问题。其次,当我们在考察概念从西方传入中国,通过它了解中国人如何看西方的时候,更应注重考察西方人是如何看中国的。第三,经过会议的讨论和学者间的对话,形成了两条研究线索:语词史和概念史,前者注重形式,后者注重内容,强调两者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同时提出了论文的评价标准: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即是否作了词语本身的梳理工作和是否做到了史论的有机结合。最后简短的回应了几个问题,如近代法词语和概念研究的意义:从一个角度去看待和深入的研究这个问题;学术研讨会不应歧视较短的论文等。
 
    此外,俞江就近代法研究所的一些情况作了说明并就明年的工作会议的有关内容征求专家学者意见。
 
    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于2008年5月经华中科技大学批准建立。研究所依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科,多方延聘著名学者,是国内外近代法研究的文献和学术机构。研究所由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李贵连担任名誉所长。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俞江担任所长。研究所汇聚了一批高层次研究人员,聘请了王志强、李启成等学者担任兼职研究员。现有研究人员6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名、讲师1名、正处级调研员1名。该所规划的研究方向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中国近代法的研究、外国近代法的研究和中外近代法的比较研究。这些研究领域涉及法学各学科,在法学学科内进行交叉领域的研究,是本所的研究特色。同时,研究所开展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近代法的学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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