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支招 如何做清醒求职者
发布时间:2012.11.09

来源:记者团 编辑:张昕宇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朱港腾)玄妙的签约细节该如何捕捉?是不是只要工资高,神马都是浮云? 117日晚,“求职规划月”第四期讲座在西十二N110举行。专家张仪为同学做了题为“沉着应对签约,成功迈入社会”的讲座。

 事前把好程序关 

在找工作时同学们会接触三样东西:推荐表、协议书和报到证。许多人对于推荐表不以为意。张仪强调:“推荐表对于用人单位评判新人十分重要。特别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政府,一张好推荐表的意义可能大于你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为了维护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张仪建议毕业生要按照“院系负责人签字”、“学生在网上录入信息”、“就业办在协议上盖章确认”三步依次办理签约程序。他解释道,院系签字和在网上录入信息与同学们报到证录入、户口档案转入转出有直接关系。“这不能马虎,否则容易受到欺诈、跑手续的困扰。”

“一定要记得申请报到证,因为大家毕业年后还找不到工作就不再是学生身份,而是社会待业青年身份。以后再去求职就会遇到一些想象不到的问题”张仪说到,“这是因为国家对招聘毕业学生的单位有优惠,而优惠额度的计算是根据持有报到证的新员工的数量的。企业出于利益考量,自然对非学生身份的人冷淡。”

他还补充道,两年过后学校就无法为学生补发报到证了。如果暂时没有工作,可申请派往原籍的报到证,在找到工作后再来校办理改派手续。

                           深思熟虑签协议

张仪提醒急着递交协议书给用人单位的同学,协议书一旦交出很难收回。原因是递交的协议书虽然用人单位可能还未盖章,但“递交”在法律上属于“要约”行为。一旦遇到更好的机会而协议书已经递出,收回就面临许多麻烦。如有些单位虽然不会索取违约金,却会故意等到招聘淡季时才退回材料;这样一来要么会白白浪费时间,要么会使原本反悔的同学打“退堂鼓”。

此外,张仪建议同学们一定要在自己和用人单位签订盖章后再去学校办手续,“学校作为三方协议中的见证方,盖章是为了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他举例道:“有一位同学在没有和用人单位敲定协议的情况下找学校盖章,结果该单位私自在附加协议里加入了违约金额50万的条款。虽然最后那位同学官司胜诉,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工资不等于待遇

工资不等于待遇,许多企业工资只是待遇的一小部分。占收入主导地位的可能是各种奖金,国企和事业单位则可能是各种福利。另外,要以“年”为标准考虑收入,避免偶然情况。

除了看单位在哪里、待遇如何,个人的职位定位和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朝气蓬勃但待遇较低的单位,和一个死气沉沉勾心斗角但待遇高的单位,你会选哪一个呢?”

在讲座的最后,张仪特别补充:“巨额违约金常常是单位强行留人的手段,同学们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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