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法祖奖学金今晚开评 “十一好汉”一决高下
发布时间:2009.05.20

来源:记者团 编辑:祝林隐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5月18日晚7点,第一届裘法祖奖学金公开评审会在二号楼五号大教室举行。

    出席本次活动的评委有:原同济医科大学校长著名外科专家吴在德教授,原同济医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西医结合专家黄光英教授,原同济医科大学校长手外科专家洪光祥教授,原同济医科大学副校长医学教育专家文历阳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武汉政协主席免疫学专家龚菲力教授。

    首先,华中科技大学学工部常务副部长邓静萍致辞,她希望更多的同学观摩、了解候选人的事迹,不断学习,不断进取,达到优秀。同时,她告诉候选人:“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一种人生历练”。

    评审会由两个环节组成:限时五分钟的个人陈述和评委提问。来自同济医学院八大院系的十一位候选人——张超、唐颢、熊婷、李力、刘昭、顾润夏、刘墩秀、李晋、邹晓旭、刘如和张偲——依次上台从做人、做事、做学问三个方面阐述了大学以来的经历和成绩,他们出类拔萃的学习成绩、令人羡慕的科研经历和成果及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校园活动经历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惊叹。

    “既见其人,又见其心”——评审们的问题涉及医疗体制改革、现代医学教育体制等社会热点问题、候选人对本专业的认识,科研经历及社会实践的感受等。

    文历阳教授做总结发言,“自我陈述要求亮点突出、语言简练。我们更关心诸多成绩背后的原动力与心路历程。”最后,他祝愿大家未来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裘法祖奖学金候选人由各院系经层层选拔后上报学校,经过民意测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评选出五名获奖者。评选结果将于三日之内在学子苑内张榜公布。

    裘法祖奖学金是同济医学院本科学生最高荣誉,由同济医学院裘法祖基金会主办学生工作处医科办公室承办。


    附:裘法祖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全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裘法祖奖学金评定范围
    裘法祖奖学金是我院医学生最高荣誉的奖学金。凡属国家计划招收入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及七年制、八年制),均有资格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条  裘法祖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中国医学生誓言》,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
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
    4.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5. 上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工作。

    第三条  评定条件
    1. 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参照<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2. 综合测评分居大班前三名;
    3. 智育素质积分居全大班前五名;
    4. 在学院和班级担任一定社会工作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或在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者优先(凡在科研方面取得成果者裘法祖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酌情加分)。

    第四条  凡在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裘法祖奖学金评定资格:
    1. 本学期内没有修满基本学分者;
    2. 受到党、团、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如参与打架斗殴或者赌博等;
    4. 所在寝室在文明寝室考核中不合格者;或因学生人为的原因造成安全险情或事故者;
    5. 实验、实习中发生责任事故、损坏仪器和实验动物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6.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拒绝承担班级、院(系)和学院安排的工作者.  

    第五条  裘法祖奖学金评定机构及办法
    1. 医学院成立裘法祖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裘法祖基金会成员、学生工作部、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组成,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院、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小组。
    2.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评定五位获奖者(暂定),每位获奖者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整。
    3. 学生根据评奖条件,以小组为单位汇报个人小结,并逐步进行评议记分,将记分公布三次。辅导员将初评结果按积分高低顺序报院、系进行自我评分,小组对汇报内容审核。各院系推荐一至两名学生参评,并将详细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4. 经裘法祖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研究,确定获奖学生。

    第六条  获裘法祖奖学金者,填写登记表,记入学生档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裘法祖基金会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裘法祖基金会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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