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研究生赴省高院开展实践教学
发布时间:2006.12.07

来源:法学院 编辑:田臻宸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火杰 报道)12月7日上午,法学院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本次活动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开展,法律硕士联合会具体组织,活动内容为参加省高院的庭审旁听。上午8点,在法硕教育中心唐永忠主任及学工组宋俊老师的带领下,100多名法硕研究生分乘3辆校车,前往省高级人民法院。

    20多分钟后,车队顺利到达省高院大门前。同学们下车后,迅速集结成队,等候入场。与省高院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后,同学们列队进入。经过安全检查后,大家直接来到三楼302审判庭。审判庭内庄严肃穆,大家依次入座。工作人员简单宣布了旁听规范,同学们积极配合,静候开庭。今天本庭将对一起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二审。

    9点整,书记员宣布开庭。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秩序规范之后,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身披尊严的法袍,缓步走上审判席入座。审判长击响法槌,审判正式开始。首先由上诉方宣读上诉状,然后被上诉方作出应诉答辩。双方就案件相关的事实进行陈述,有关疑点进行举证、质证。审判长主持程序,向双方代理人询问、了解案情及与案件相关的资料和内容。
    
    庭审进行一个多小时后短暂休庭。10分钟后继续进行庭审,双方代理人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首先由上诉方陈词。上诉方代理人就案件的事实、补充材料、相关证据、适用法律法规和上诉请求向法庭作了陈述。然后,被上诉方就相关内容作出应诉陈词。双方共进行了两轮辩论,代理人的陈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语言富有感染力。随后,审判长问双方代理人是否接受调解,得到上诉方和被上诉方的肯定回答后,宣布进入后庭调解阶段。本次庭审活动结束。

    庭审过程中,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给现场工作人员留下了优良印象,体现了华中大学子的素质和修养。据悉,2006年我校法学院招收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近200名,生源质量优良,取得可喜成功。学院高度重视法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全面保证和提高法硕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法硕研究生入校后迅速融入华中大校园,积极开展实践学习,为成为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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