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与导师“双选”会议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06.12.07

来源:法学院 编辑:田臻宸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侯召星 刘镇宾 报道)12月5号下午三点,我院法律硕士与导师双向选择会议在东九楼213教室成功举行。法学院副院长郑友德教授,法律硕士中心主任唐永忠出席了会议,并就“双选”事宜作了重要指导。我院全体法律硕士参加了会议。现场气氛和谐,师生交流活跃。 

    会议由宋俊老师主持。她首先介绍了同学们初选导师的总体情况,并公布了第一次“双选”的结果,对第一志愿尚未选中导师的同学重申有关“双选”的规则以及调剂的相关事项。

    会上,郑友德教授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鼓励了未能如初愿选到导师的同学,同时就“双选”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强调指出,要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充分交流的前提下,把问题解决好。他谈到,校外导师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都非常优秀,在某些方面具备校内导师所没有的优势,同学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优势、长处,争取主动,积极大胆的选报。为了让同学们更充分地了解导师的情况,郑教授详细介绍了优秀校内外导师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学识背景。他认为这些导师都是各自行业内的骨干和优异分子,无论在法律实务还是理论知识方面,同学们都会得到直接、具体、优质的指导。会议过程中,郑教授深入同学中间,了解学生情况, 进行亲切交流。并在询问了几位通过司法考试同学的具体情况后,鼓励大家向他们学习。郑教授幽默诙谐的语言、独到精辟的见解博得同学们阵阵掌声。

    法律硕士中心主任唐永忠先以国家行政学院的应松年教授为例,介绍了选好导师的重要性。接着,唐主任进一步指出,像我院这样聘请大量的校外兼职导师指导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在国内尚不多见,是对法律硕士培养实践上的一次大胆的探索与创新。他还再次强调学习的重要性,提出“读书是第一要务”,并向同学们推荐了阅读书目。同时还就组织同学们开展实践教学,到法院旁听,教学课堂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同学们在仔细聆听了郑教授、唐老师的讲话后,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对于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在场的老师请教。在得到老师满意的答复后领取志愿表,重新选报。 

    下午五点左右,本次双选会议结束。在我院历史上,首届法律硕士在第一学期就实行校内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培养体制,体现了学院对法律硕士教育的高度重视,对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是一次创新性改革实践,也是我院在法硕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上的一次大胆创新,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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