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在校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自二○○六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推行学生注册管理改革,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自二○○六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严格按照“先缴费后注册”的原则受理学生注册,没有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注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各级在校生及时、顺利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保证资金安全,学校财务处继续采取由指定银行分别批量代扣的方式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再在财务处设收费点。请各位同学在开学前一周将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指定的缴费卡中,缴费收据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同学手中。
二、如因种种原因未将费用足额存入指定缴费卡中,请分别到指定银行现场缴纳:
1、工商银行喻家山支行(大学生活动中心南面一楼)
2004级国家统招本科生、2005级研究生
2、中国银行喻家山支行(大学生活动中心北面一楼)
2002、2003、2005级国家统招本科生
3、农业银行华科大分理处(工商银行喻家山支行对面)
2004级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三、如因丢失、被盗等原因导致所发银行卡号变更,请尽快到相关银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0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