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中心推出学生注册管理相关规定详细解答
发布时间:2006.06.27

来源:其他 编辑:周栋梁 浏览次数:

    注册管理是指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实施基本信息登记和在学资格认定的管理,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一种认可。注册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履行的一项学籍登记手续,分为入学注册和学期注册两种。入学注册是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入学报到、取得学籍的一种手续;学期注册是在籍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进行学期登记、延续学籍的一种手续。注册管理的内容包括登记学生信息和确定在学身份。

二、我校为什么要设立注册中心?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高校行政管理体制与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治观念的逐步成熟,设立专门负责学生注册事务的机构已非常必要。教育部2005年3月最新公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于注册以及注册与学生权利义务的关系做出了十分明晰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现学生注册管理与学生身份认定挂钩,与学费收缴和在校权利挂钩,使学生维护学籍资格的权力得到进一步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和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和统一管理,通过身份认证和权限设置,保证学生在校学习及生活过程的相互衔接和正常秩序,实现学校各部门信息共享、各环节一条龙的管理格局,从而实现收费、注册、选课、学生奖惩、图书借阅、住宿、医院就诊、各种学生数据统计、学生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功能,继而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2006年5月,我校成立了注册中心。

三、我校注册中心的职能是什么?

    我校注册中心承担四大职能:
    第一,推进学生注册管理改革,加强学生注册统一管理;
    第二,建立华中科技大学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学生信息统一管理;
    第三,为全校学生配备个人电子信箱,通过“信息速递”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四,组织设计开发“校园卡工程”,建设“数字校园”。

四、注册中心为学生服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首先,实施学生注册管理改革,明确学生与学校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起止点,强化学生注册管理,保障学生应有权益。
 
    其次,为学生配备个人电子信箱并建立学生信息统一平台,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自动将与学生个人有关的信息准确递送到学生个人电子信箱中。

    第三,通过对学生各项信息统一集中管理,实现学校各部门信息共享,各环节一条龙的管理格局,从而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秩序的相互衔接和正常运转。

五、学校学生注册改革的步骤是什么?

    自二○○六至二○○七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实施学生注册管理改革。届时,除在同济校区就读的学生之外的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上注册。

    自二○○六至二○○七学年度春季学期开始,同济校区的全日制学生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上注册,全校2006级全日制学生刷校园卡注册。

    自二○○七至二○○八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始,全校全日制学生刷校园卡注册。

    自二○○八年起,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均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上注册。
六、为什么学生缴费才能注册?

    第一、《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高校学生缴纳学费上学的法定义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高等教育阶段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高等教育资源依然是稀缺资源,在对高等教育追求明显大于高等资源供给的情况下,接受高等教育者,支付相应的教育费用,是每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应尽的义务。

    第三、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种投资。高等教育是形成复杂劳动力的一种消费,高等教育是为了追求未来的利益,而非仅仅获得使用价值。从这一角度,高等教育的消费又是一种投资,它增强了受教育者就业竞争力。高校学生应为未来的利益支付现实的教育投资。

    第四、学生缴费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教育公平原则为更多的学生提供了学习深造的机会,个人接受非义务教育应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进行成本补偿,承担部分培养费用,使得高等教育资源总量有所增加,使国家实际提供了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公民中的分布状态则会相对比较公平。

七、应当注册的在籍学生,如果不按期注册会对其产生哪些影响?

    应当注册的在籍学生,如果不按期注册将不再具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籍,不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所赋予的在籍学生各项权利。超过学校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其当学期所选课程(包括由选课系统自动为学生选定的相关课程)无效,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评和考试,学校不予记载该课程成绩。超过学校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视为放弃学籍,予以退学。对学生的退学处理,按学校的规定程序办理。按本规定办理的退学,不是对学生的纪律处分。

八、哪些学生必须注册?

    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都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需办理注册手续。

九、学生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学校逐步推行“电子注册”制度,学生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上注册。学校对拥有学籍的学生发放校园卡,校园卡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电子身份凭证,学生通过刷校园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必须由本人持校园卡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代为注册。

    学生应当按规定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学生必须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学费或结清其他应缴费用之后,再办理注册手续。一般的,学生在每学年初缴纳该学年的学费之后,每个学期初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十、正常注册期是什么时候?

    正常注册期是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以当学年校历(或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一、在什么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开始实施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上注册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期内,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或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在规定报到注册期之外的学生注册,以及特殊事务,必须到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或在学校注册中心授权的学习中心办理。

    没有实施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上注册的学生,依旧在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十二、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应如何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凡不能如期注册的学生,必须在正常注册期结束前向学校相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并继而在注册中心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在籍学生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当以信函的形式向所在院(系、所)请假。请假2周以内由院(系、所)主管教学负责人批准;请假达2周以上者,在院(系、所)审核的基础上,按隶属关系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请假的,由批准部门将请假学生相关信息报注册中心,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并明确注明允许延期注册截止时间。已经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在其允许延期注册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十三、在外地实习不能按期注册的学生如何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若学生以班为单位在外地实习,不能按期注册,由院(系、所)将班级学生相关信息报注册中心,办理集体暂缓注册手续,并明确注明允许延期注册截止时间。若学生个人在外地实习,不能按期注册,应当首先向所在院(系、所)申请,经批准后,由院(系、所)将学生相关信息报注册中心,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参加实习的学生返回学校后,务必在允许延期注册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十四、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申请减免学费,政策性减免按国家文件精神执行,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财务处备案;非政策性减免报主管财经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备案。学生在缴纳应缴学费额度与批准减免学费额度的差额之后,注册中心凭财务处核准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办理注册手续。

十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拟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相关单位核定学生贷款额度后报财务处备案。学生在缴纳应缴学费额度与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注册中心凭财务处核准的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办理注册手续。

十六、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不符合减免学费政策,亦未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缓缴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经所在院(系、所)初审,学生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复审之后,报财务处备案。学生在缴纳应缴学费额度与批准缓缴学费额度的差额之后,注册中心凭财务处核准的缓缴学费学生名单办理注册手续。

十七、学校二○○六至二○○七学年度秋季学期注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因学校首次在网络上实施电子注册,且校园卡尚未发行,二○○六至二○○七学年度秋季学期的学生注册时间为:自8月31日(预备周星期五)开始,直至9月8日(第一周星期五)。在此时间内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或注册中心报到注册。9月8日之后,已经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在其允许延期注册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按规定到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注册期延续到第一周星期五,但是学校开学仍在第一周星期日(9月3日)。延期没有返校的,以旷课论处。

十八、校园卡目前尚未发放,学生持什么证件办理注册手续?

    在校园卡尚未发放之前,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

十九、如何查询学生注册状态?

    学生本人和相关部门可以登录“学生注册管理系统”,在系统上查询学生注册状态。

二十、注册中心的网站域名、电子信箱、电话和地址是什么?

    1、注册中心网站:http://registrar.hust.edu.cn
       学生注册管理系统网站:http://hub.hust.edu.cn

    2、注册中心电子邮件信箱:registrar@hust.edu.cn

    3、注册中心电话:87540101,

    4、注册中心地址:9月份以前在主校区南三楼315,9月份以后在主校区西八舍东侧,原成教学院西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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