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6届本科生毕业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03

来源:记者团 编辑:周栋梁 浏览次数:

主校区各院(系)、各本科毕业班学生:

    为了做好2006届毕业生工作,现将200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重修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资格:截止第七学期仍有7门以上(含7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无资格参加毕业前清理性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这部分学生毕业时如果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可以结业或申请延长学习期限。

二、课程范围:本次学校开设的重修课程为量大面广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学生自行开设专业课程清理性重修课堂。

三、学时规定:无论是学校组织还是院(系)自行开设的清理性重修课程学时数均不得低于10学时。

四、组织管理:学校开设的清理性重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课,组织教师授课和考试;各院(系)自行开设的清理性重修课程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各院(系)组织教师授课与考试。各院(系)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完成授课、考试与阅卷工作,试卷的难度与本课程一般性考试相同。

五、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和重修考试凭证,方能进入考场。

六、学生所在院(系)应将考生的重修考试凭证提前一个星期交开课院(系)。

七、毕业前重修考试的管理与平时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各开课院(系)提供的试卷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课程考试中用过的试卷。

八、时间安排:请各院(系)认真填写《2006届本科生1~7学期课程清理性重修考试统计表》(见附件),并于3月10前将主管院长或系主任审定同意的统计表交教务处学务指导科,以便做好毕业前重修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

 

附件:《2006届本科生1~7学期课程清理性重修考试统计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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