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自杀式”捐肾换尊严地马建华成了四川乃至全国讨论地人物。很多人被他的故事感动,可有人却不以为然。他们从人的心理角度出发,认为人至生命暮年,便会回顾和反思自己的一生,把有遗憾和缺陷的地方补上,马建华一身作恶多端、为人不齿,在查出自己患有绝症来日无多之后,萌发捐肾救人为自己添上光彩一笔的念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人性使之然云云。
我便想问问他们,如果这种心理适用于每一个人,那怙恶不悛的大贪官胡长清、刘方仁等人,怎么没有在生命的尽头来一番如此感人的忏悔呢?人生中的错误不可避免,在知错后反思并用行动证明自己,就是一种可贵。在忏悔的前一刻,马建华是无恶不赦的,但从忏悔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值得我们尊重和宽容的个体。在一个重新焕发光彩的灵魂面前,没有必要斤斤计较他的过去。
他的的确确感动了许多人,让他们在喧嚣的环境里可以静下来扪心自问生命和尊严的价值;他也真真实实地震撼了许多人,让他们在迷乱地社会里可以提醒自己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他生命尽头的忏悔已经引起了巨大反响,让我们为之关注和思索,或许还可以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不正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