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张“票据”咋就这么难?记者了解各方说法
发布时间:2006.05.28

来源:记者团 编辑:焦冬霞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团 李艳芬 报道)两月一次的电费缴纳时间又到了。新闻学院的小陈交了一百多块钱的电费,心疼钱包之余也生出了一丝不安:没有任何票据在手中,总觉得有些不放心。

    小李在学校某超市购物,结帐后收银员给小李了一张购物小票。小李要求超市开发票,没想到却困难重重,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小李纳闷了:我明明消费了,为什么就不能开发票呢?记者了解到,不少学生都有这样的经历。

    消费之后,应不应该索取票据,怎样索取?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东校区医院附近的电费缴纳点。这里的负责人解释说:“我们只是具体的执行部门,相关政策是由上面制订的,所以对于缴纳电费后为什么没开收据我们也不是很清楚。”

    无奈,记者只得拨通水电管理中心的电话。管理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学生公寓的电费一直是物业公司在代管,电费也是由物业的工人师傅代收,变动较大。同时我们学校还有一部分宿舍采用电卡买电的方式,先缴费后用电,所以不太方便开出收据。”当被问及万一发生纠纷,学生以什么为凭证时,这位负责人说:“学生在交电费时都会进行登记,在确认没问题后会签字,所以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随即,记者又走访了校内几家超市。韵苑学生超市是东校区最大的超市,据超市财务人员介绍,除非顾客要求,一般不会对出售物品开发票。如果顾客想要在消费之后开发票就必须使用现金交易,对于用金龙卡支付的物品,超市是不开发票的。但在仅仅几百米之隔的学二超市,记者又听到了不同的回答。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顾客有要求,无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都可以开出发票。同样是学生超市,为什么会给出不一样的开票标准呢?

    记者又拨通了后勤集团商贸总公司的办公室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发票的事情是财务部门管的,相关事项可以找他们了解。”几经周折之后,商贸公司财务部的电话终于被打通,当记者说明情况后,接待人员十分客气地告诉记者要先请示领导,请记者十五分钟后再打过去。十五分钟过后,记者再次拨通电话,却被告知财务部经理出去开会了,等经理回来后再给予答复。直到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那么,学校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相关部门的解释又是否具有说服力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我校法学院的唐老师。唐老师说:“超市用小票代替发票和不给用金龙卡消费的物品开发票显然是不合理的。长期以来,工商税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都不是很严格,这样就给学校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后勤方面出于某些利益的考虑采取了这样一些比较随意的方式,但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学生公寓电费收据的问题,唐老师则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供电和用电可视作一种买卖关系,双方应订立一定的合同,这种合同关系一旦成立,学校就应履行相应义务,对学生的电费支付行为给出证明。以目前这种情况看来,学校并未认真履行这一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学生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学校微博
单周单篇点击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