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周济:“学校乱收费 校长要撤职”
发布时间:200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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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哪个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新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昨天对遏制学校乱收费现象的蔓延态度坚决。

    在教育部昨天举行的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济强调,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乱收费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扭转,有的还相当严重。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治理。他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治理工作要求:

    今年全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要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要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各个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高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严厉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各地要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哪个地方出现了乱收费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周济同时指出,2003年全国高校的收费标准也要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高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原则上可实行按成本收费的办法。他说,一些普通高校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并借机高收费的做法是错误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教育乱收费居高 2002年价格举报聚焦六大热点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三月二十四日称,二00二年中国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同比增长百分之九点七,价格举报聚焦六大热点。

    据悉,去年全国共受理价格举报二十八万七千余件,查处违法金额逾五亿元。投诉主要涉及六大热点问题:

    教育乱收费问题居高不小。据了解,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投诉已连续三年位居榜首,二00二年中国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占立案查处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九点六。

    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问题依然突出。药品价格投诉主要问题是:国家分类分批降低了近千种药品价格,但部分常用药品的价格仍应降未降或有价无货。

房地产价格及物业管理乱收费有增无减。商品房销售时存在价外加价、物业公司收费随意性大等成投诉热点。

    节假日交通运价和旅游价格纠纷问题也反映强烈。其中,交通运价投诉在江西、湖南、安徽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省份最为突出。

    与此同时,农村电价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行政执法部门乱收费问题也是近期价格投诉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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