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哲学教授高新民坚持不懈地资助贫困学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奉献是一种幸福”的哲学观念与道德准则。《湖北日报》报道其事迹说,高新民助困,最可贵的是他做到了“知”与“行”的统一。由此,引发笔者对几个问题作了一些思索。
先富起来的人该做些什么?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也提倡“先富的人要帮助还没有富的人”。然而现实中有的先富者似乎忘了这一点,对贫困群体往往冷漠以待。这颇令人遗憾。“先富帮后富”,当然不是要“均贫富”,不是要富人分出自己的财产,但它是一种道义要求,是一种社会责任,是带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我们期望有更多的先富者,能发扬高新民教授那样的精神,在扶贫帮困上主动尽一些这样的责任。然而如今有的人,只顾自己吃厚俸,不大顾及别人的贫困,不大站在国家、社会的立场上,身体力行地表达良知、肩负责任。这与像高新民教授那样的知识分子比,差距实在不小。
“知”了之后“行”了吗?我们很多人言及社会责任,多能旁征博引,其忧国忧民之情怀,莫不令人动容。然而,有的人的悲悯情怀却往往是空对空———没有或者很少付诸实践。比如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因应对策等等,他们都不乏高见,都“知”了,可是偶有要其出力或捐赠时,却吝啬得不得了。这种“知”“行”脱节,以“知”代“行”的清谈和说教,又有多少价值,又能使多少人信服呢?特别是,有的人明知乱收费收的是农民、下岗工人的血汗钱,可他们还是昧着良心收。这样的行为,令人不齿!
我们的社会需要“先富帮后富”,需要人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需要更多的像高新民教授那样“知”“行”统一,以实际行动践行道德准则的人。让我们都来做这样的人吧!(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