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专科生广州不接收?明年毕业生政策有变
发布时间:20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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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11月4日)从人事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市200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将有局部调整,有可能不接收非广州生源专科毕业生;但是广州市计委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这个消息。

  据介绍,明年广州市总体就业形势将与今年相似,即毕业研究生供不应求,本科毕业生供需基本平衡,专科毕业生供过于求。广州市今后引进的重点将是“黄金年龄的黄金人才”,即年龄介于25到50岁之间,学历在本科以上,职称在中级以上的各类人才。

  去年,对于非广州生源的大专毕业生,广州市列出了43个紧缺专业目录,规定今年必须按照专业目录接收非广州生源专科毕业生。这项政策在明年是否继续执行呢?对此,记者采访相关部门时获悉,2003年广州市有可能作出调整,将不接收非广州生源专科毕业生。记者为此向市人事局求证,人事局有关部门人士表示,只是有这个考虑,目前尚未有正式的结论和文件。负责制定这方面计划的广州市计委社会处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这个消息,并称不知道是否有这个变化。据一位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士称,这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即使是有这个政策变化,估计也很难以文件形式出现,而是体现在计划部门下达给政府各相关的就业审批口子,从计划中体现政策。

  据称,对于4种情况的高层次人才将放开引进:凡人事档案不完整,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之一者,均可以引进;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以作为人才储备允许其先引进落户后落实工作单位;对已婚人员要求单方调动的人才,凡要求调动一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之一者,均允许单方调进;凡夫妻双方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之一,以及其中一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其分居年限均可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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