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来:以哲学促进人的自我理解和反思
发布时间:2020.12.23

来源: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编辑:张思晗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袁伟昆)12月17日晚,第2379期人文讲座在线上举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贺来为大家带来主题为“人的自我理解和反思的思想向度”哲学主题讲座,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人类的自我认知、自我理解问题。


哲学与其他学科不同的是,哲学与人类的根本息息相关。马修斯在《哲学与幼童》中提出,“人与生俱来就会运用哲学”,我们可以从孩子们常道出的问题中意外发现人类在哲学方面所具有的内在禀赋。比如“我们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这类型的提问其中就蕴含了哲学中的自我认知问题,即如何认识自己的存在。贺来提到,哲学并不是一个高深的课题,反而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蕴含在生命深处。


人的自我理解是贯穿哲学史的重大课题。古希腊以苏格拉底为中心,从对自然的探究转向对人的探讨;中世纪的基督教以异化的形式表达人的自我意识,借神的角度和行为,讲述人的道德和意志;到了近代,西方哲学以笛卡尔为开端,唯物主义和经验主义从不同侧面对人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


人的生命和动物相比、和人以外的其他物相比,到底有什么独特之处?贺来认为有以下几点: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生命存在,这是人的生命独特的内在规定;人是一个无限丰富的并由多重矛盾生成的否定性统一整体;人是自我创造的存在,人的生活是通过自己的生产自己创造的,不再受生命本能的完全支配;人是禀赋自由意志的存在。这四种生命特征使人区别于物,意味着人无法像物一样以对象化的方式进行把握,人必须以人的方式来理解。合乎人的生命的理解方式只能是哲学。


为了以合乎人的生命本质的方式来把握人,哲学家们创造了辩证法。黑格尔的精神活动性实质上就是以一种思辨的神秘形式所表达的人的生命本质,马克思则认为人的存在是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通过实践活动,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创造自己的生活世界,构成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分界点。


最后贺来讲到了私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关系。每个人不仅拥有私人生活,而且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的生存状况、生活前景和发展机遇甚至整个命运都深受他所处的的社会基本结构和制度的影响。因此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否公正对于个人自由的实现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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