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律研究院三位教授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会并发言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法学院 编辑:汪伟颋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 2月27日至4月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率领滕锐副教授、何苗副教授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出席会议并作系列发言。



3月17日,汪习根在“所有人权”一般性辩论中以“改善全球发展环境促进人权保障”为题发言。他谈到,以发展促进人权是保障人权的重要道路。人权的实现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而发展可以夯实人权实现的经济社会基础,均衡、协调、包容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够为人权创造良好的条件,有利于做大人权的蛋糕和分好人权的蛋糕。何苗在人权高级专员交互对话中以“自立、利他: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大同”为题就新冠疫苗问题发言。她提到,中国一直秉持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大同的理念推进新冠疫苗平等、可及、及时和全覆盖,疫苗接种率达89.63%,老年人接种率达96.1%,让人人都能享有平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保障。此外,中国还积极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长远性的产能建设。



3月22日,汪习根在“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一般性辩论中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权理念”为题再次发言。他指出,保障不同民族平等享有人权是国际人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尊重和保障各个民族人民共享人权,成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一个基本特征。他在大会上分享了保障不同民族平等人权的中国经验。


滕锐针对大会主题,积极提交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隐私权》、《儿童与武装冲突》和《中国积极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充分发挥民族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三篇发言稿。


会议期间,汪习根一行拜访了联合国发展权部门负责人以及高级官员、特别机制部门负责人、日内瓦大学国际人权法专家以及有关社会组织代表,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洽谈,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联合国发展权部门负责人巴特尔(右二)、汪习根(左二)、何苗(左一)、滕锐(右一)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特别机制部门负责人克里斯托弗(右二)、汪习根(左二)、滕锐(左一)、何苗(右一)


据悉,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是华中科技大学为深入推进人权理论研究、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等战略部署而搭建的人权法律研究平台,2020年获批成为国家级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基地主任汪习根自2007年起受联合国邀请担任联合国发展权高级咨询专家,并作为华人世界唯一的专家先后全程参加了联合国发展权标准的起草、发展权决议文本的起草论证和发展权国际公约的起草与修改,以及联合国发展权国际在线课程的设计与开发等一系列重要活动。截至目前,基地已连续6次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并作大会发言,在国际舞台上持续发出人权保障的中国声音,为推动人权法学科建设、更好服务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积极做出华中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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