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规范教学楼,创文明校园》实施两天
发布时间:2008.09.16

来源:记者团 编辑:程遥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特约通讯员 廖勇 报道)“同学,学校有文件规定禁止穿拖鞋进教室,请回去把你的拖鞋换了之后再进来。”9月14日开始,每当看到有同学穿着拖鞋过来,各教学楼的值班员都会态度友好地说以上这句话。

    事情源于9月10日学校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场所行为 创建文明校园的通知》。昨日中午和下午,记者走访了西十二、东九、东十二等教学楼,了解文件的具体落实情况。

    下午两点半开始,记者在西十二楼东入口进行了半个小时的观察。半个小时内,记者共发现有47名同学穿着拖鞋进来。其中值班保安发现并赶过去劝说的未超过13例。而且真正经劝说后,离开教学楼的同学只有5例。大多数被拦住后,穿拖鞋的同学以马上就要考试为由被值班保安放行。

    在观察中,记者还发现在一位穿拖鞋的同学趁值班保安不注意,通过入口处前端左侧进了教学楼;有些男生则把凉鞋当拖鞋穿,进门时把鞋端的带子拉开,从而顺利进入了教学楼。

    下午两点45分左右,值班保安成功劝止了一名穿拖鞋的男生进入。这名同学离开大门时,记者追上去问他之前是否知道学校要禁止穿拖鞋进教室,“知道,班上前几天讲过。”当被问到为什么还穿着拖鞋过来时,这位同学说,“可能是已经习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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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近三点时,有一位穿拖鞋的女生向教学楼走来,值班保安拦住她解释,她听后,马上不耐烦的质问:“以前都没有这个规定,干吗今天就有?”

    “文件下来已6天了,你回去换换吧。”

    “这都三点了,我怎么去换?”

    “走回去啊。”

    “当然是走回去啊,难道滚回去啊。”

    自始至终,值班保安都保持着耐心。

    在东十二楼,记者发现,东十二楼并没有设置保安。有一位近50多岁的女职工值班,每当看到有同学穿着拖鞋进来,她总会说:“同学,不能穿拖鞋进教室,文件下来都有6天了。”穿拖鞋的同学反应过来,马上就不好意思了。

    这位值班员告诉记者,90%的同学还是很有素质的,你一说,他(她)就会明白是自己的错,自己会先道歉“啊?噢。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去换。”态度也很友好。但9月13号,发生了一件事令她“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那天进来一位穿拖鞋的男生,她去劝止,对方马上大声说:“我穿什么关你什么事,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然后强行进去了。后来东十二楼管理员过去劝导,他大声道:“我怎么啦,我想怎么穿就怎么穿。”说着竟把杯子里的绿豆沙全部倒在了管理员的裤子上,然后扬长而去。

    第二天,这名女职工值班时,这名男生在东十二大门口把拖鞋脱了,光着脚进来指着她大叫:“学校说不让穿拖鞋,但没说不让光脚进入。你们侵犯了我作为一个大学生的人身自由。”

    “自己不遵守学校制度,做错了事却这么嚣张,不配是大学生啊。”这名女职工失望不已。

    在西十二楼调查时,记者走进了西十二楼的物业管理办公室,采访了在办公室的管理人员。

    记者团:学校办公室于9月1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场所行为 创建文明校园的通知》,要求学生凭学生证才能进入教学楼,上自习不抢占、不多占座位以及禁止穿拖鞋者进入教学楼等,请问你们是如何看待的。 

    管理员:学校下发这个文件为了为积极响应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校园的建设工作。学校也是一个窗口,建设文明校园意义重大。文件下来的第一天,我们就向同学们打了招呼。 

    记者团:对,我前几天在入口处看到了学校下发的文件,前几天开始教学楼里的显示屏也提到了。但我刚注意到,值班保安并没有要求出示学生证,而且还是有不在少数的穿拖鞋的人进出教学楼。值班保安也制止了一些,但还是有很多漏网了,比如我这次观察到,漏网人数竟超过70% ,这个情况您怎么解释?

    管理员:具体落实有困难。教学楼入口也不止一两个。你想想,有多少人带了学生证?每天有多少人进出?我们的想法是,只要你是来学习的,我们都欢迎。学校文件下发了,有同学不理解,也不配合,但如果采取强制性的话肯定不行。而且还有不少同学趁我们没注意,利用非常手段进了教室。至于禁止占座的事,白天我们很难判断到底是否是在占座,但我们的保洁员每天晚上都会对各教室进行清理,将教室里的物品放在教室窗台下。

    记者团:这些问题你认为该怎么去解决? 

    管理员:希望大学生自重,不要像社会无业游民。自己的言行都要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同时,也希望学校各部门、各院系也都来管一下,比如教务处、学工处、学生会、辅导员等,学校只要有决心,一定能办好。 

华中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场所行为 创建文明校园的通知》

校办发【2008】3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工作场所行为 创建文明校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积极响应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的通知》(校党【2008】72号)精神,特要求全校师生员工,即日起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进入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必须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自觉维护教学和工作环境。
    2.禁止穿拖鞋、背心及衣冠不整者进入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场所。
    3.禁止携带食物进入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
    4.学生凭本校学生证进入教学大楼,上自习时自觉保持每人一个座位,不抢占、不多占。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检查和落实工作。 

                                                                                        学校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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