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要确保每个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发布时间:200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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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高校已陆续开学,一些被今年高校录取、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大学生,因对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不十分了解,纷纷给本报来电来信询问此事。为此,记者日前就当前高校收费改革、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政策办法等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张保庆。

  记者:这几年,国家一直在推行高校收费改革。对这项改革,应该如何看?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保庆:高校收费改革,是为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最终目标,是要逐步建立起一种由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或个人共同合理分摊高教培养成本的机制。

  这项改革1989年起步,1994年开始在37所高等学校扩大试行,1997年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收费政策,调整了收费标准,并在全国统一实行。国家目前对高等学校的收费改革工作,采取了集中统一决策的做法。即有关高校收费的宏观政策,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经国家计委、财政部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此外,其他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无权擅定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改革始终遵循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但可适当收取一定的杂费;二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学校实际培养成本收取适当比例的学费。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可以收取学费;三是整个收费改革,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审慎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虽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总体来看,还仅是个小康水平。绝大多数人的收入还是比较低的,真正有钱的人还是少数,且全国尚有几千万人还没解决温饱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13亿人口中有近9亿农民,农民子女中有许多优秀人才。这种情况就决定了我们高校收费改革的步子不可能太快,收费标准也不能一下子定得太高,现阶段公办高等教育的经费还必须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投入。

  高校收费改革包括8个相互联系、互为一体的具体内容:①现阶段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只有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现行规定按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掌握。②学费标准按所在学校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由于确定完整意义的培养成本目前尚不好掌握,故国家规定一律暂按学校的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去年和今年,国家规定的收取学费的比例,占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③学费可以逐步提高,但在提高时,一定既要考虑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又要考虑政府对学校的投入水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的实际承受能力。且在提高学费时,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5每年收费标准的确定,允许因校因地而宜。在绝对避免“双轨”收费的前提下,不同地区的高校、不同类型的高校、同一高校内的不同专业,可以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⑤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同一地区的高等学校,不管是省属还是中央部委所属的,一律执行所在地省级政府的规定。⑥收费工作由高校具体操作,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对公办高等学校来说,收取的学费只能是对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补充,不允许也不应当冲抵政府对学校的正常投入。⑦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必须采取各种配套措施,确保每一个被录取的大学生都不因收费问题而不能入学或完不成学业。⑧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现象。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对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政策就十分清楚了。那么,当前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什么问题?打算怎样解决?

  张保庆:总的来看,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个收费改革稳步推进并在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及个人对改革的认同率不断提高;高校收费改革的具体操作正在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这项改革也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可喜的财力支持。目前,每年全国高校这方面的收入,估计已超过100亿元。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地方和高校,对收费的指导思想、政策原则及标准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准确;一些地方和高校,擅自巧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从而产生了一些乱收费、高收费现象;改革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矛盾,致使一些地方、高校的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对此有意见。

  今后,一方面要继续稳步推进这项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措施,坚决纠正各种脱离实际、过高过快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坚决反对靠高收费发展高等教育的错误思想。要始终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改革的步子要更稳妥一些,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稳定一段时间。今年工作的重点是,认真总结经验,抓紧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高等教育收费条例,使这项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查处各种乱收费现象;加强宣传工作,使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共同监督执行;努力落实各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政策与措施。

  记者:目前全国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总体情况如何?对他们的困难,政府是如何考虑的?

  张保庆:党中央、国务院1999年5月作出了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重大决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有所提高。今年完成秋季招生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人数将达700万人。据初步调查,其中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约占20%-30%,特别困难的约占10%左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让更多的人上大学,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青年人都能顺利上完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方面,在统一的标准方面,应该是人人平等的。如果让经济有困难的大学生大量废止学业,或者变成谁有钱谁上大学,我们的教育方针还如何贯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还如何体现?因此,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和政策,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记者:近些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哪些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

  张保庆: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一直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心。中央自1994年起,每年都动用总理预备金,专项用于对中央部、委属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1998年夏季洪涝灾害发生后,中央财政又特拨专款,用于补助家在灾区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与此同时,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关怀下,自1987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种体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

  奖,是指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

  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

  助,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补,是指困难补助。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左右的资金,用于对困难学生的补助;

  减,是指减收或免收学费。国家已经作出规定,对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同时还要求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别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

  此外,这些年,为保证刚考入大学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教育部还明文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补、减”等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地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社会各有关方面,也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活动。

  记者:现在,不少高校学生的家长或本人,对“贷”的政策还不十分清楚。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如何操作?

  张保庆:贷,是指银行贷款,包括一般商业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今天我在这里讲的贷款,主要是指国家助学贷款。这种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日制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优惠政策,一是无需担保,二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贴息一半。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完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制度的新探索。随着我国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中家庭困难学生的人数迅速增加。在这种变化了的形势面前,单靠上述的“奖、助、补、减”办法,已难以覆盖和完全解决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同时由于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化,由学生家庭或个人适当负担一部分高校培养成本,已成一种必然趋势;用于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支出,也势必成为今后每个家庭最重要的消费之一。但就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看,有相当多的家庭可能还难以完全靠自己的储蓄来承受这种负担,必须借助一定的银行贷款。对高校学生来讲,开展助学贷款也会促使其在认识、观念、行为等方面的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资助制度。而且从长远看,国家助学贷款可能会成为一种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手段。正因为如此,在李岚清副总理的亲自推动、关心下,于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这项工作,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去年又进而在全国全面推开。尽管这项制度在落实方面,目前还存在不少矛盾与问题,但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拥护和好评。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一要尽量做到简便、易行,方便学生。二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尽量减少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其下属各基层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具体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均可持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向上述银行中的任何一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贷款金额主要根据学生本人所在学校规定的学费收取标准和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确定。一般情况下,学生每年可得到8000元左右的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准上浮。对学生获准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其利息的一半按所在学校的归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或地方省级财政贴息,其余一半由个人负担。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需要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后按上述规定凭本人有效证件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表格。学生本人在办理有关申请手续时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均不承担连带责任。除学校老师和同学可作为见证人外,家长也可作为见证人。同时,为了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贷款银行对违约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各经办银行还可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刊等信息媒体上对不讲信用的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等予以公布,有的还要记录在案,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和温家宝副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先后多次就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已就此项工作发出了三个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完善了各项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及时足额安排了贴息资金,成立了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各经办银行均努力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不断扩大这方面的业务。教育部还成立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推动此项工作。与此同时,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初步建立了旨在资助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各地教育、财政、金融部门和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与此同时,社会各方面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认识,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势头越来越好,已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据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截止到2001年5月底的统计,全国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17万人,贷款合同金额12.6亿元。各级财政共安排贴息资金2.79亿元。今年头5个月,实际发放贷款的金额比去年底增长了51%。

  记者:从您介绍的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党和政府确实下了很大的决心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已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当前,这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张保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二是有些地方、部门和高校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跟不上,致使这项工作的开展不平衡。例如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度不理想,贷款规模偏小。既有贷不出、贷不到、也有不该贷的问题,但主要矛盾还是贷不出。到今年5月底,全国高等学校中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三是宣传不够。一些政策和规定没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少数家住偏远地区的新被高校录取的大学生,不知道找谁帮助解决经济方面存在的困难;四是一些学生和经办人员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态度,主动配合,共同搞好工作;五是对一些新出现的矛盾与问题,急须抓紧研究。

  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统一各方面的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在“奖、贷、助、补、减”的5个方面,要突出抓好“助、减、贷”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相关政策;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方面,各经办银行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态度和作风,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的精神,力争使这项工作在今年实现决定性突破;每一位在学的大学生都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文件,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希望各新闻单位能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各高等学校今后在印发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讲清各项相关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加大检查、督办工作。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在今年年底以前,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根据近几年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抓紧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记者:谢谢您的耐心解答。请您最后再对高校的学生讲几句话。

  张保庆:最后,我想再对今年新被录取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大学生讲几句话。如果你们的家庭确有实际困难,一时无法筹措到学费和生活费,请不要着急,更没必要悲观或动摇上大学的信心。要立即向本人原来的高中毕业班老师、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向被录取的高校查询一下国家的有关规定,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到被录取的高校去,学校一定会帮助你解决困难,一定会支持你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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